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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哥谭的时候就听说过帝国州立大学,学校排行榜万年老二,能有什么好资源?不如去他们哥谭的哈德逊大学,杰森想到这里摇了摇头。
算了,哥谭还是有点危险,不带抢都不敢去买菜。
在杰森思维发散的时候,门铃被按响了,他立刻停下所有动作,拿出放在腰后枪。
上膛,放在手中,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向门口。
隔着门还有接近两米的时候,杰森问:“谁?”
门外的人说:“弟弟,快开门!”
杰森皱紧眉头,他没有放松警惕,声音假装轻松的问:“提姆的格斗还好吗?”
迪克不解的说:“提姆?他只喜欢电脑,快把门打开。”
杰森这才真的松了口气,不耐烦的说:“别叫我弟弟!”
他快步走上前把门打开,立刻发现了不对劲。
‘迪克’的笑容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皮肤像是挂在骨骼上,像个皮包骨。
即便是见自己的哥哥,杰森的枪依旧好好的抓在手心。
他对准‘迪克’的头脑‘砰砰’两枪,子弹破坏了皮肤,却没有一丝血从里面流出来。
什么都没有,依稀能从豆大的枪痕里看到白色的骨骼。
‘迪克’手伸向脊背,抽出自己的脊柱变成骨剑,立刻向杰森砍过来。
“这特么的是什么东西!”杰森连忙又向他射出两枪。
‘迪克’的嗓子里发出女人的声音:“复仇!复仇!复仇!”
骨剑破坏了墙壁,掀起一片白色的灰尘,周围客房里的人就像没有听到声音一样,没有一个人好奇的出门看。
随着她的挥动,‘迪克’的皮渐渐从身上滑落,渐渐的露出了里面清晰的白色骨骼,身上一点肉都没有。
杰森连忙闪过一计剑光,喃喃自语道:“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走廊里没人能回答他,骨女一直无意义的喊着复仇就像疯了一样,可她手里的剑有目标的对准了杰森。
又是‘砰砰’几枪,骨女的骨骼没有丝毫的裂痕。
枪对骨头没用,那么蛮力呢?
杰森把抢往地上一丢,双膝稍微弯曲,全速往骨女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罪,对不起大家。OTZ,今天只有这点更新了
考试又不想断更,毕竟码三个小时就有一杯奶茶钱,今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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