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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甘兰,你搞什么?”

唐甘兰似乎很满意,掖了掖毛毯,点头:“盖好,听话。”说完,还叮嘱小周,“盯着她!”

小周:“放心吧唐哥,包在我身上。”

拍摄继续,谭迟看了看风中造型的唐甘兰,又瞅了瞅隔壁斗鸡眼蹲守的小周——

“……”

什么鬼?

*

下午四点,拍摄结束,唐甘兰一行抵达了今夜的住宿地——诺丁堡连锁酒店。

虽然名字是酒店,但实际上却是一家只能接待五十多人的民宿,但即便如此,也是威尔镇最大的酒店了,最出名的,就是他家的露天广场音乐节,每个周末晚上都会有上百人聚集在此,举行小规模的欢唱集会。

唐甘兰扶着行李箱站在大厅里,满脸鸡血向谭迟推荐:“我向导演打听过了,今天晚上会有五六个乐队来表演,特别热闹,去看看呗。我还拿了一本宣传册,我给你翻译一下,最有名的乐队叫做MAXMIX,成员六人,其中主唱是……”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谭迟强忍着瞌睡答了一句:“我晚上九点以前要回来睡觉——”

“这个吉他手厉害了,参加过达人秀大赛,鼓手长得很特别啊,还有——”

“Tang!”

一个声音贯穿大厅,就见一个人风一样冲了过来,眼看就要扑到唐甘兰的身上。

小周立即启动私生饭应急机制,冲上前大叫:“请不要拍照,请注意安全——诶?”

被他拦住的是一个英国男人,金发碧眼,高大英俊,穿着褐色的风衣和黑皮鞋,手里提着一个电脑包,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被小周拦住,明显愣住了。

唐甘兰也愣住了,两条眉毛渐渐挑高,爆出了大大的笑脸。

“Hi,西蒙!”

*

西蒙是唐甘兰的大学同学,年龄28,未婚,富三代,老爹是诺丁堡连锁酒店的CEO,性格爽朗幽默,如果放在剧本里,绝对是很受欢迎的搞笑角色。

以上,是谭迟听西蒙和唐甘兰畅谈30分钟后做的人物小传。

唐甘兰貌似很高兴,语速比平常快了30%,五成英语五成英文,幸亏西蒙中文也不错,居然这样也能和唐甘兰聊得热火朝天。

谭迟听了一会儿就头晕脑胀,改为观察周围。

被唐甘兰大加赞赏的音乐节的确有几分规模,虽然场地不大,舞台也很简陋,但胜在啤酒醇厚,观众热情很高。台上表演的正是宣传册封面上的乐队组合,唱着谭迟听不懂的歌词,节奏欢快,台下观众举杯欢饮,和声同唱,气氛十分热烈。

旁座的几个小伙子最是热情,吹口哨、尖叫、大喊、飙泪,那熟悉氛围让谭迟有些怀念国内的粉丝。

大约是注意到谭迟的目光,小伙子们热烈和谭迟打起了招呼,顿把谭迟逗乐了,结果,这一乐,就坏事了,其中一个金发小伙子居然提着酒杯就跑了过来,状似要和谭迟做进一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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