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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定定地注视他。”那你不准再偷吻我!任何时候都不行!”

  “当然!”罗炜眼神发亮了起来。

  “想办法发掘我吧!不论是缺点,还是优点。”

  他那不掩饰的快乐光芒,让为贤的心里萌生一丝微妙的变化。

  “你……为什么喜欢我?”

  “喜欢,又何需理由?喜欢,就是喜欢。”

  “我不懂!”

  喜欢,真的不需要理由吗?

  她当初喜欢他的青梅竹马,就是因为他有她崇拜的英雄气概跟性格体魄,罗炜不会吗?不论是她见过的,抑或是传闻中的,跟他扯上边的女人,不外乎是娇艳、美丽,她二者皆无。

  他喜欢她,总该会有个理由吧!

  他接下来说出的话,让她在往后的日子里,深思许久许久。

  “喜欢的快乐,就在它降临得始料未及。”

  这枚浪荡小白脸有时候说话,就是会这么诗情画意。

  总之,她最后还是同意担任罗炜的临时秘书。

  为贤的大学同学沈知夏来找她一起吃午饭。

  为贤在大学四年期间其实与她并不熟,因为这个柔弱纤细的同学十足容易激发男同学的保护欲,很受欢迎,所以大一入学没多久,就被班上的风云人物追求成功,成了同学里面的第一对情侣,知夏除了念书以外的时间,几乎都用来谈恋爱,很少跟其他同学互动。

  俗话说物以类聚,为贤跟知夏完全是天南地北的类型,为贤几乎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毕业之后也从来没有联络过。

  为贤只听说知夏在毕业之后考上知名航空公司的空姐,因为她的男朋友想要有个空姐女友,会很有面子。

  在同学们的眼中,知夏就是这样一个以男朋友为中心在过日子的纯情女孩,他们以为知夏跟她的男友会是同学里头最早结婚的。不过,知夏的这个风云人物男友在校时就常常背着知夏跟不少女生搞暧昧,同学们都知道此事,只是不忍心跟心思单纯的知夏说。

  毕业三年之后,她迟迟没听到知夏结婚的消息,没想到在半年前,知夏竟然来到四维,要找罗韧,只因她在飞机上捡到他掉落的一只名牌钢笔。

  为贤问了知夏跟男友的近况,知夏回答得很保留,只说还没打算结婚。

  其实,为贤早就辗转从其他同学口中听说,知夏的男友只想跟她同居,不肯结婚,但知夏的观念很传统,即使恋爱七年,还是一直守身如玉,只想结婚,不肯同居,所以她们两个的关系就这么僵着,然后,她的男友依然不时背着她偷吃,甚至还被其他同学在旅馆撞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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