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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她许久未体验男性为她燃的火了。
银色亮片吊带裙,包臀及膝,修长的腿笔直在那里,可惜他没有准备鞋子,导致一双及踝靴不伦不类的踢踏在脚上,破坏了美感,有些非主流。
显然顾清明在第一眼惊艳后也意识到了鞋的问题,扶着额一脸懊恼。
她顺着他为她拉开的竹藤椅坐下,没提鞋子,只问他:“干嘛给我准备裙子?”
“前年我看了设计学院的毕业秀,觉得这条裙子很漂亮,就要了过来。”
她偏头抚了抚肩带,夸赞道:“是很漂亮。”
“你还记得小时候你有一条这个裙子吗?”顾清明手指比划,俊脸上是久违的恣意,“是个泡泡袖,鼓鼓的,你也像现在这样扎着马尾辫,不过那时候扎的很高。”
裴思凡不记得了,但他此番描述的模样很可爱,像是以前较真的他,遂点点头。
他以为她记得,说的更欢了,前倾身体,期待地问她:“那你记得我穿的什么吗?”
她摇摇头,她都不记得自己有这条裙子。
“我也是这么一身。”他指指自己的西装,嘴角挂着淡笑,“那天有小提琴表演,我跟着去凑人数,在后面摆脑袋,我回家的时候你站在路口,然后我妈说,你们好像新郎和新娘。”他的眼神透过她的脸,穿越时光。
他这几年比迷恋未得到她的日子还要执拗,甚至回忆起来那些毫不起眼几乎要被时光掩埋的蛛丝马迹。
原来,他们也有过被祝福的时刻,尽管那玩笑如同儿戏般可笑,但他应该比陶骆早进入她的待嫁名单吧。
春末的晚风尤带寒意,撩起一片鸡皮疙瘩。
“小时候了。”裴思凡拿纸巾蘸蘸唇角。
铜雀路上的邻居是有拿她和顾清明开过玩笑,什么女大三抱金砖,随口扯几句玩笑能打消她生疏的别扭。当真的才是傻瓜。
牛排红酒,烛光摇曳,气氛一般,可好歹没语带枪刺。顾清明说起自己的近况,没有再问她的。
倒是裴思凡开了口,那个姑娘很性感很刺激吧。她呷了口白葡萄酒,喂入一块牛排,问话后目光游移,始终没抬眼。红色丁字裤像是斗牛士手中的红布,引得她直想冲撞。
顾清明努力掩藏刀锋一样的落寞,将她的波澜不惊收入眼底,微微一哂:“漂亮大方,温柔贤惠,和你一样英语很好,还有,”他搁下刀叉,定定看着她缓缓道:“她很爱我。”
话落惊睫,裴思凡促眨了几下眼。她后悔问了,相别已久的情人纵藕断丝连,也应该保持适度的距离,问多了只会在心里捅刀。
顾清明说完,气氛空前凝滞,甚至比车里他问起陆丰衍还要僵。
那瞬间裴思凡激烈反抗,此刻平寂如霜,倒让他不知所措起来,一是心虚她不信,二是心焦她信了。
地灯上漂浮的雾气像是鬼火,幽幽荡荡,没一会也歇了劲,清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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