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5(1 / 2)
努力练习,因为老猫同样是个要求极高的人。而我在老猫是指导下开始做真正的原创音乐,老猫的确是有个有想法有天赋的音乐奇才,在他的帮助下我写几首新歌,他却也很喜欢。
至于那两个人,石头的性格还是比较张扬的,但心肠很好,吉他弹的没得挑,喜欢打游戏,是个电子控,iphone机子从不离手,与我倒也谈得来,常夸我的贝斯弹得比尾巴那家伙强。
当然,尾巴是“域外”之前的贝斯手,由于总是记不清谱子,拖乐队的后腿,被他们叫做尾巴;一次,由于和老猫实在闹得太凶,被老猫给踢出队了,后来的事就没人知道了。
至于T,我不是第一次提起他了,他同阿杰一样,是鼓手,只不过是个自负得有些自大的男人,我们一起研究谱子他从不发话,只是一根一根不停的抽烟,等最后定稿后,他才看几眼,然后便跟着合音。抛开个人观点来看,T是个非常聪明又有音乐悟性的人,简直就是天生的鼓手,只可惜,我不可能抛开对他的偏见,这是从我决定答应老猫进乐队开始便不可能抛开的,因为他占了阿杰的位置。
而我一直告诉阿杰,要更加勤奋的练习,我将与老猫一起写的谱子给阿杰,要他练习,很多时候我也会陪着他练,而且继续和阿杰学习打鼓;我会将T的一些技法说给阿杰,与他一起研究。而阿杰依旧努力,他要我好好和老猫做音乐,说我一定会成功的,而他只要能打鼓就好,看到我在成长他就会很开心。
听了阿杰的话,我只是默默地陪在他身边,随手拨弄琴弦,我知道阿杰的梦想绝不只是这样,他曾和我说过,他要“默客传奇”声名天下,要做自己的乐队,做自己的音乐,而不是看着我如何风光。
第71章 酝酿
转眼就是三年。
三年来,我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弹贝斯,相处最多的人就是阿杰和老猫,谈论最多的就是音乐,生活说简单也不简单,说复杂又不复杂,日子就这样在轰然的摇滚乐曲中悄无声息的流逝了。孙一洋再没有出现过,而他在我记忆里的印象也越来越模糊,留在我生命里的痕迹也越来越清浅,若不是刻意提起,我怕是很难想起这个人了吧。
老猫联系了一家酒吧,我们每晚去做表演,这样也有些收入。我对吃住都没有什么要求,一直跟着乐队住地下室。酒吧的老板相当仗义,给的工钱不少,对我们没说的,而且后来还给我们安排了住处,虽然我没有当面接触过这个人,一直都只是老猫在与他交涉。
阿瑶常来酒吧看我们演出,她总是和阿杰坐在角落里,等我们演出结束后我会和他们一起闹一阵子,偶尔喝点啤酒,却也觉得惬意。
其实,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老猫与酒吧的老板达成了协议,那老板答应了出资为我们做唱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