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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从重庆的一所音乐学院毕业后,回到柳城做了几年老师,认识黄老板之后,两人合伙开了“蓬莱会”。

四月的一天,黄军才的一家服装商场开张,在商场门前搭起舞台,请来文工团几个人跳舞助兴,丹丹也来了。林霄当时也在场。

林霄发现,那五个表演的女孩,有两个,一看就是农村挑上来的,对节奏的把握还不是很从容,有点被赶着带着走的感觉。另外两个,有点妖气,口红涂的是大红色,眼神老道,一看就知道比较看重物质。

但是中间的一位,身材消瘦,眼神稚嫩却高傲,节奏感很强,动作熟练完美,简直是为舞蹈而生的舞蹈精灵。

看了这场文工团的表演,林霄就找人打听这位女孩的背景,后来找到朋友李路遥,李路遥认识文工团的一位女舞蹈演员陈梅梅。

在“蓬莱会”大厅的一个卡座里,昏暗的灯光下,李路遥抽着香烟转述林丹丹和她姐姐的故事。

听完朋友的讲述,林霄沉默了许久,不怎么抽烟的他,也拿起桌上一根香烟,点燃起来,身体往后靠,沉思着。

几天后,李路遥又找到了陈梅梅,让她转告林丹丹,

说“蓬莱会”的老板想请她来表演舞蹈,报酬绝对丰厚,而且保证她不被客人骚扰,来回有汽车接送,绝对安全。”

“我们林老板很斯文的,以前也是一中的乐音老师,绝不是想打她的注意。”李路遥还拍拍胸脯说。

丹丹以前一直对歌舞厅没什么好感,她觉得去那里的人都是寻求刺激,甚至是醉生梦死的。

但听了陈梅梅的转述,觉得一个音乐老师当歌舞厅的老板,说不定风格也比较高雅。更重要的是,她想着姐姐从精神病院出走至今,仍杳无音讯,如果她能积攒多些积蓄,说不定找到姐姐之后,能花多些钱治疗好姐姐。

所以丹丹就答应去试试看,但要求陈梅梅也一起陪着。

林霄很爽快地答应了丹丹的要求,也给陈梅梅一定的报酬。

首次去歌舞厅的那晚,林霄和李路遥七点多就开车到文工团等林丹丹和陈梅梅。

那晚,丹丹穿了一身水红色的连衣裙,一双白色水晶凉鞋,背个小背包,里面装着舞蹈服。

“这就是李路遥,我初中同学”,陈梅梅跟丹丹介绍。

“你好”,丹丹客气地打招呼。

上了汽车,丹丹看到左前方的驾驶室,坐着一位身穿白衬衫的男性,他扭过头来,微笑着跟丹丹打招呼。

“你好,我是林霄,你就是丹丹吧?”

“嗯,是的,你好。”丹丹客气地回答。

“你姓林,我也姓林,我们可是本家哦”,林霄笑着套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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