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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话音落下,掌心隔着布料轻轻拍了拍 , 坚硬的表壳冰冷异常,对方毕恭毕敬弯腰,“我应该做的 , 公子,常爷在书房等您。”
乔苍脸上笑容倏而一收 , 阴森恐怖,睥睨一眼他头顶,扬长而去。
主楼二层的书房 , 挨着走廊尽头 , 可惜天窗关着,隐匿了光束,室内也黯淡昏黄许多,书房东南角的玻璃合拢一半纱帘,阻挡了街巷灯火射入,常秉尧不喜欢电灯,他嫌刺目,也不喜欢过分明亮,行走在暗处久了 , 对光天化日都有些抵触,越是黑暗,越是逼仄,越是冷清,做事越得心应手,故而他的这间书房只时常亮着一盏陈旧古老的灯,白色明纸糊的灯罩,两侧用钢丝固定,里头一根粗大的特质的蜡烛,能燃上几天几夜。
乔苍驻足在门内一寸之处,管家仆人跟上楼 , 轻手轻脚关了门。
满室寂静,像久无人穿梭的古墓。
蜡油的味道在空中溢散 , 常秉尧背对门口,逗弄面前的笼子 , 那是一只金笼 , 若是养着黄鹂,养着鹦鹉,能说金丝雀 , 可他养着雄鹰,体形比一般黑鹰庞大三五倍不止 , 头颅就有碗那么大 , 只能说金丝兽。
鹰名叫霸王,不知从何而来 , 什么品种 , 却是常秉尧最心爱之物,几年前他和广东一伙地头蛇恶霸争斗,掠夺一块位于十三街的地盘,稍有不慎落了单 , 被追杀到一条死胡同,当时前路被阻 , 后路是穷追不舍杀红眼的仇敌,常秉尧以为自己这条命会交待在那一处,就是这只鹰 , 从天而降,用它尖厉的长喙啄食对方的眼睛 , 丰满宽大的翅膀自头顶扑棱而过,迷了那伙人视线,常秉尧在一团混乱中抢到对方的匕首 , 擒拿了头目 , 才平安脱险。
霸王救了常秉尧的命,成全了他的宏图霸业,若不是它,广东的江湖根本不会崛起常氏一族,今日的总瓢把子昔年势必血洒深巷,黑道风云也会改朝换代。
常秉尧感念恩情,对它百依百顺,而乔苍这一时刻的视线中,那盘鲜血淋漓等待喂食的手指 , 就是来自于人。
他不着痕迹蹙眉,压下心口的不祥之感,单膝跪地,“义父,您找我。”
他等了许久,常秉尧仍没有让他起来,这样的下马威不是什么好兆头,乔苍一声不吭,飞快想着对策。
隔壁的屋子,一直空着无人居住,偶尔放些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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