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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通话。理智溃不成军。想把命都给她,一点儿也不夸张。

所以,他之前都在干什么?早知是这种滋味,他还要那些孤傲干什么?

……

这厢心绪难平,那厢沉沉酣眠,梦里,易童西仿佛依然能够听见陆盛尧的嗓音,淡淡的,耐心的,与往常不大相同。是的,他们抱过了,总会发生变化的。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是一群人出去吃饭,长形桌上他们相邻而坐,服务员上菜的时候她不小心打翻了一叠排骨,酱汁大半洒在了他的运动鞋上,虽说是黑色的鞋子,不怎么显眼,但她还是发现陆盛尧略微厌恶地蹙起了眉头。

“对不起对不起,”她立即起身道歉:“太不好意思了,我赔你一双新的吧。”

当时他看也不看她,自顾抽出纸巾,弯腰擦拭鞋上的肉酱。易童西被晾在那儿,懊恼无措,席间有个男生替她解围,说:“没事儿,反正他那双鞋也不值钱,你尽管赔,别有什么压力。”

大家笑起来,易童西也不知该接什么话,只胡乱地点头:“好,好。”

陆盛尧收拾完,冷淡地回说:“不用了。”

她当时觉得这个人不是很好相处,但也没放在心上。饭后结账,大家AA制,易童西为了表达歉意,决定把陆盛尧的那份也一并付了。本来也是应该的。谁知人家不领情,反皱着眉头瞪她一眼——这回倒给正眼了,但目光冷得厉害,他放下钱,再没搭理她。

之后易童西从黎衫口中得知,陆盛尧是从忘江底下的小县城考上来的,家境不是很好,平日生活起居也很节俭,虽然其他几个舍友也不是什么富二代,但相对于他来说,实在宽裕太多。

如此,易童西也就体谅了这个人敏感的自尊心,一切都情有可原。

至于陆盛尧是怎么看上她的,这就不大好说了。仔细想想,自从那天以后,易童西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每每在学校碰见陆盛尧,总会主动上前打招呼,熟络大方,侃侃而谈,仿佛已经把自己当做人家的好朋友了。

她不知道,这种举动的本质是同情,是施舍,是高人一等的恩惠,是一时兴起的勾搭。虽然没有恶意。

陆盛尧对此感到痛苦。倘若你小心翼翼地喜欢过一个人,应该会明白那种感觉。别不承认,他就是这样,无法克制自己陷落于对方的热情,但同时又憎恶那热情背后的自信,因为这恰恰映衬了他的自卑,也证实了一件事情,她在俯视他。该死的,多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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