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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雯卿的眼睛瞪大了,“不会吧。”

怎么不会?

还不是女主要肾脏,只是女主的闺蜜要肾脏,都能把亲妹妹的肾脏给挖了。要是女主要心脏,是不是直接把妹妹给杀了取心脏?

宁蓁蓁扯了扯嘴角,打开了空白的笔记本,按了一下中性笔的笔尾,“反正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徐雯卿叹了一口气,班上的人都喊魏明萱是冰山美人,她自幼和魏明萱交好,知道这只是表象,她只是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习惯性地板着脸,她的性情是爱憎分明,厌恶苏琴,无视苏渺渺。

和苏渺渺一辆车,真的为难她了,最重要的是,恐怕魏正阳也“背叛”了她,这才几天啊,魏正阳就偏向了苏渺渺。

难道苏渺渺和那个苏琴一样,漂亮又柔弱?

徐雯卿转过头去准备要交的暑假作业,打算给好友一点空间,这事真是摊在谁头上,谁糟心。

*

徐雯卿转过身子,宁蓁蓁就有了自己的时间。

她的同桌是一个瘦小的男生,不怎么爱说话,这会儿拿出了书,默默地开始写笔记。

宁蓁蓁则是抛开杂念,开始在笔记本上按照科目写下语文、数学等字样。

当落下第一笔,宁蓁蓁的心中涌出奇妙的感觉。中性笔的圆珠在纸张上滚动,沙沙写着字是一种极大的享受。

原本说起了苏渺渺,魏正阳,她的表情不怎么好看,当写字的时候,神色就变了,眼睛先是亮起,然后愉悦地微微扬起嘴角。

有魏明萱的记忆,用中性笔写硬笔字是没问题,但写出来的字,带了点毛笔字的笔锋来。

写成的字乍一看和以前的魏明萱字迹相似,内里多了几分飘逸和风骨。

刚开始的时候,宁蓁蓁写得很慢,等到后来就写得很快,甚至魏明萱不太会的连笔字,宁蓁蓁用了点草书和行书的笔法,自然而然写了连笔字。

不得不说,中性笔要比毛笔写字快很多。就连纸张也比什么洛阳花笺好用得多。

这种一气呵成的新奇写字,让宁蓁蓁高兴了,等到是整理魏明萱记忆里的知识,她的眼睛亮的惊人,呼吸都急促了起来,这现代社会就是一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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