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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俨然是古装剧里走出来的男主。

  可是无论哪本古装剧的男主,也没景殊万分之一的风采。无论再多的文字也描绘不出他的风华绝代,以及那副鄙夷众人的大神气质。

  就连自认已对他的颜值产生抗体的程小花,此时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这,这是你原来的样子?”

  景殊抖了抖广袖,略带几分得意地道:“这是本君出席正式场合才会穿的。平常这么穿太过累赘,我还是比较喜欢穿便服。不过花花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就多穿穿给你看。”

  “好呀!啊,不不,你要真天天穿成这样在馄饨铺里晃,估计又该招一堆花痴来了。我拍个照,存到手里慢慢看。”程小花边说边掏出手机,对着景殊,正面、侧面,半身、全身,统统来了一遍。

  然而,拍完一看,所有的照片全是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景殊忍不住抬手揉着她的头顶,笑道:“我是神,原身一般人是拍不到的。”

  程小花满脸失望,嗔怪道:“你不早说?我这傻呼呼的一统乱拍,还指着做手机桌面呢。”

  “因为我喜欢看你给我拍照的模样。”景殊说罢,却是拿过程小花的手机,揽住程小花的腰,“嚓!”拍了一张。

  程小花拿过手机一看,照片上的她还没反应过来,瞪着眼睛,嘴唇微微张着,表情有些呆气。而景殊唇角含笑,帅气逼人。

  景殊说:“我自己拍就能显示出来了。记得发我一份,我也要当桌面。”

  说完轻轻地在程小花额头吻了一下后,身形化成一道流光,倏地一闪,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出了馄饨铺。

  “哎哎!等等,这张我的表情不好看,能不能重拍?!”

  景殊的身形早已消失,唯有最后的余音远远地传来:“好看,我喜欢!”

  深秋时节,田里的农作物也已到了收获的季节,金灿灿的一片,看着极为喜人。

  一个年轻人拎着东西,慢慢从田埂的尽头走来。他的心情似乎颇好,一路哼着歌儿走。

  到了一座隆起的土坟前,年轻人放下了手里拎着的几袋东西。从里头翻出了香纸、供品、酒水等。

  在农村,坟地一般没有集中的墓园,大多是在自己家的田地、山头择好了地方就能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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