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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张晨曦摘下送餐的帽子,惊险道:“还好他是一个菜鸟,这回你要怎么报答我!”
他才从台湾回来,还没来得及和老朋友拥抱,就先被抓上车来英雄救美了。可惜美是为好朋友准备的,他这个英雄未免吃亏。
“报警!”殷若即无暇理会好友的哀怨,他火速冲进内室,就看见常美如同惊弓之鸟,看到他立刻呜咽出声。
他连忙除去她口中的枕巾,常美当即哭喊起来:“殷若即,你这个家伙,你怎么才来呢!”她重获自由的手死命打着眼前的男人,丝毫没有要知恩图报的意思,“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不跟着我,为什么……我讨厌你……”
殷若即心疼地紧紧抱住她:“是,我是混蛋,我让你害怕了,以后永远不会有这种事了,常美,对不起。”
常美由于惊吓而瘫软的身子因为打他用尽了最后一份力,软软地偎在他怀里。他掏出手帕轻轻擦去她脖子上的血迹,轻吻着她的伤口:“痛不痛?”
“痛死了!”仿佛撒娇一样的声音从怀中传来。从其实本来不痛,但是看见他后就痛起来了。
“我带你回家,你爸爸妈妈差点要杀了我。”他低沉地笑着,说一些轻松的话来缓解她的恐惧,怀中的小女人抖成一团,惹人怜爱。她会受伤实在是在他的预料之外了,地上的那个男人,必须死得更惨一些才可以。
如果常美抬头看的话,就会发现殷若即的表情有一丝奇怪。
其实当时他虽然被撵走了,却一直隐蔽地躲在后面。他随父亲在商场混迹多年,看人还是很准的,那个男人,有问题。但是当时张晨曦打了鸡血一样要奔过去救人时他却摁住他,因为不是最佳时机。
这个小女人太过顽劣,还是要等到最后一刻来营救她才好,不然她只会当他的好心是驴肝肺。
哦,说他无耻,说他腹黑,说他太过残忍这都不打紧,毕竟爱情中是需要动一番脑子的。目前看来,效果不错。
只有一点他是非常肯定的,他很爱她,爱到不择手段。
张晨曦看着甜蜜中的两人,有些不能理解地揉揉手腕,当时好友明明紧张得脸都青了,抓得他手腕都快折了,可是就是不让他去救人,要是他自己老婆有了事,早在他发现那个男人不对劲时就一拳打上去了。不过想想也是,要是当时在街上就把常美救下来,估计她不但不会这样主动投怀送抱,还会骂得殷若即狗血淋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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