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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样的人?”

“小时候……可能是个有点中二的小孩。喜欢看杂七杂八的书,整天带着狗在外面跑,往家里捡石头树枝和死鸟,假装自己是探险家。”陈希回忆,“我爸妈工作忙很少在家,回来看见我的收藏,气得够呛。”

“一个人吗?”

“有狗狗陪我,还有同学一起玩。不过还是和狗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狗狗是只金毛。我妈从马路边捡回来的,一只眼看不见,也不会叫。虽然是我妈捡回来的,它还是和我最好,有时候会偷偷跑来学校,坐在教室门口等我放学。老师和同学都认识它,知道它不叫也不咬人,从来不赶它走。当然,怕小孩子上课不专心,不可能放它进教室的。”

“是那只狗呀。”林月感叹。

陈希会意,“是呀,就是我说‘养过狗’的那只狗。捡回来的时候已经成年了,在我们家呆了五年。有次出门的时候伤了腿,就不太能走远路了。加上我们后来搬了家,新的小区小孩子多,家长不太喜欢那么大的狗,我们只能晚上带它下楼转一转。如果不搬家也不受伤的话,它还可以活更久吧?”陈希喝了一口茶,“它走的时候我还在学校。第二天是周末,我爸带着我和我妈开车回老家,找了个山坡把它埋了。第二年刚好是狗年,我弟弟出生,我妈开玩笑说可能是狗狗托生回来了。”陈希挑了挑眉毛,“怎么可能嘛,我弟和狗狗一点都不像。”

“它叫什么名字?”

“就叫‘狗狗’,狗如其名。”陈希平静地看着面前的三角梅,“现在看小时候的事,就好像完全是陌生人的事——埋了狗狗之后,我哭得不行,非要在原地给它搭棚守孝,不肯回家。我爸气坏了,第一次打了我。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简直莫名其妙,可能脑子进水了吧。我要是我爸,听说自己女儿要给一只狗’守孝’,也得打她一顿。”

林月有点想笑,又觉得气氛不太合适,只好悄悄忍住。陈希瞄了他一眼,眼神又凉又利,他不由背上一凛。

“这种事现在看起来没什么,往前倒几年应该可以算阴影吧?”她抚摸着帽子上的缝线,慢条斯理地说,“从认知的角度来,这可能应该叫’重构’——基于成熟后的认知能力和社会经验,对曾经的体验进行合理化解释,然后接受它。我觉得这种做法太讨巧了,为了让生活能够貌似顺畅地进行,主动抛弃掉理智和语言无法控制的部分。可是能够被言说的无名恐惧,还是同样的恐惧吗?小时候无法理解的阴影,长大之后能够理解了,于是事情就算过去了?觉得只要能够理解就自然能够接受,就自然能够变得更好,这种想法也太傲慢了吧?有的人觉得这就像是蛇长大蜕皮,只有脱掉身体不再需要的部分,才能顺利地长大。但有的人不会这么做,或者不能这么做。还有的人会把它吃下去,把曾经的遭遇整个吃回去。你看过BBC拍非洲鬣狗的纪录片吗?它们吃东西从来不剩,连骨头也要嚼碎吞掉。就像那样吃掉,一点都不会留在外面。”

林月觉得头皮隐隐发麻,重重吐出一口气。

陈希笑眯眯地补充:“我就是瞎扯,不用在意。”

林月没忍住,问道:“你呢,你是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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