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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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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过。”

  萧雅点了点头,他大概是什么烦恼都没有。

  陈景然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看向萧雅,问道:“你要考什么大学。”

  “A大。”

  “哦。”

  陈景然不着痕迹地记在心里,想着回去查一下A大艺术系的分数大概是多少。

  陈景然的妈妈是比较出名的钢琴家,只是为人低调,大家只知道她嫁给了一个政客,其他没有任何绯闻。

  他这次转来A大,就是因为他的爸爸调任A市市长,所以他和他妈妈也就跟着来A市定居了。

  陈景然比较像妈妈,对声乐比较感兴趣,于是从小他妈妈就教他弹钢琴,他也比较有天赋。

  所以陈景然肯定也是要走上他妈妈这条路的。

  为什么他不去艺术班?那是因为他老爸觉得艺术班学习氛围太差,艺术班差不多都是他这种家庭,去了那,怕他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啥都忘了。

  下午休息时间,周生和一群男生抱着篮球往篮球场走去,路过陈景然,自然地叫道:“陈景然,打篮球,去不?”

  “去,怎么不去。”他漫不经心地站起身,跟着他们一起走。

  周生好哥们儿似的攀上他的肩膀,却被陈景然一把拍下去,很是嫌弃地说道:“一大老爷们儿,勾肩搭背的干啥!”

  又是惹得这群男生一阵哄笑,他们的身影随着哄笑声远去。

  萧雅看着这一幕有点懵逼:这两人咋就勾搭一起去了呢,这就是所谓的不打不相识?

  男生之间的友谊来得真是奇怪。

  她心里却隐隐地松了口气,那家伙总算是融入到了这个心的环境了,不然平时孤独得像条狗,还怪可怜的。

  不过也莫名地总有一些失望,就像自己养的一条奶狗,本来很依赖自己,突然有一天它居然跑出去找别的狗玩儿了。

  只是这些情绪并没有什么存在感地被扔在角落,它们的主人也没有发现它们的存在。

  男生们的友谊确实来得很快,陈景然只是和他们打一场球,互相就熟悉得连对方内裤啥颜色都知道了。

  打了球,陈景然成功在17班稳固第地位,真是让众男生又爱又恨。

  爱的是,跟他打球真的太特么来劲儿了,平时看他懒懒散散的,没想到球技那么好。无论是三步跨篮,还是远投三分球,都是得心应手。

  球场上运动的年轻的少年,热血,青春,无疑是最有魅力的。

  陈景然现在穿的一中的校服,随着他扣篮的动作,衬衫微动,阳光下的肌肉线条若隐若现。

  所以恨的就是,他一出现,旁边那些学妹们的眼睛都快要黏在他身上撕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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