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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你养吧。”
“咦,你怎么知道,我想要养狗?”
“你不是想养,难道是想问我‘陈越,你喜欢狗吗?我们一起去吃狗肉吧’?”陈越调侃。
“是啊。”邬云云笑,声音很轻快,“我今天在路上,突然有家宠物店的哈士奇跑出来了。往我腿上撞,对着我呜呜呜地叫,我觉得太可爱了,这就是缘分!”
“嗯。”陈越并不反对她任何兴趣,他希望她能快乐,快乐会让她留在他身边。
“那我就买了啊,带回家去。你对狗毛不过敏吧?”
“不过敏。”
“那好。我不跟你说了,拜拜。”邬云云快乐地挂断了电话。
他们仅仅聊了几十秒,在这个他坐了一天,不停问诊,不停体会别人担忧和痛苦,时间久了,便有些闷热的门诊室里,却像是有一丝凉风吹进来。
陈越按下铃,继续接诊下一个病人。
但直到下班回到家,陈越才意识到问题所在。
这只狗太殷勤了,即便邬云云给他开门时,它都绕在她腿边不离开,明明才相处不到一天,却已经像是相处一年。
整晚邬云云都没有注意到他,只顾着跟这只狗玩。
陈越辛辛苦苦,在邬云云心里累计砝码,原本是为了有可能未来会横隔在他和邬云云之间的,她的初恋男友。
万万没想到,目前为止,他首先要面对的,却是这个把邬云云当做亲人,时时刻刻黏在她身边撒娇打滚,不时敞开肚子卖萌,连晚上睡觉都眼巴巴瞅着邬云云不肯离开的——公哈士奇。
11、呜呜
这只狗才两个月大,外形自带一股憨萌,却很精,见是邬云云把它带回来,便一直跟着邬云云。
不仅吃饭围在邬云云身边打转,连她洗澡都乖巧蹲在浴室门口前,时不时呜哇呜哇两句,示意自己还在。
邬云云还真能跟狗对话,在浴室里都哄道:“我马上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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