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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小姐好,请问你想看点什么呢?”

  莫归也觉得挺好奇。他不觉得像苏卿莞目标性那么强的人,会因为心血来潮想逛街,就千里迢迢跑过来,还费劲吧啦瞒了自己那么久。

  “我想选一套礼服。”苏卿莞回答,“男装。”

  “请问,是给这位先生挑的吗?”经理又问。

  “嗯,是的。”

  “哈?买给我?

  ”莫归压低声音,语气充满质疑,“为什么?我又不需缺衣服。”

  再说了,他就算需要买衣服,也不会来这种地方。

  虽然吧,莫归这个小祖宗全身上下充满瑕疵,让家里人非常发愁。

  但就算是他,身上也有寥寥几个优点,‘不败家’算是其中一条。

  苏卿莞住进来之后没多久便发现了,莫家经济条件相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算是妥妥的小康之家。

  容秋莺经营的花店走

  高端浪漫路线,每年情人节前后,花束订单能排好几天,收入自然不少。

  而莫哲文虽然看起来邋里邋遢,像个普普通通还濒临秃头的中年大叔。但他其实在编剧圈颇有名气,拿到的稿费挺多。

  还有他们的大儿子莫霄,从中学开始就跟苏卿莞一样,处在奖学金花不完的状态。升入大学之后,又搞了几个赚钱的副业,已经完全具备经济自立能力,还总惦记着补贴家用。

  家里三个人养着小祖宗,自然对莫归花钱方面不会限制太多。

  再加上容秋莺和莫哲文都是脾气好宠孩子的,肯定想尽量满足自家崽崽。

  而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莫归,竟然意外的质朴节俭,上网吧通宵只点一份老坛酸菜泡面,连冰可乐都不要。

  穿衣方面也是,容秋莺买了什么就穿什么,从来不挑,对那些动辄几千块钱的球鞋和名牌运动服没感觉,更不会惦记什么奢侈品牌。

  “有病啊,我买一件几万十几万的破礼服干吗?”莫归紧紧皱起眉,凶巴巴说,“大小姐,你是金鱼脑子吗?需要我提醒你,三中上学期间只能穿校服吗?”

  “我记得啊。”苏卿莞眨眨眼睛,无辜的凝视他。

  金鱼脑子本人说自己是金鱼脑子,这什么世道?

  “你既然记得,买个屁衣服啊?而且还是给我买。”莫归眉皱得更紧,嫌弃的说,“不是告诉你,我只有25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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