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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的地方值得他如此劳心费神、不屈不挠地追求?不明白,就是不明白。
葛兰不明白,刘大志更不明白。刘大志第一次见到这个比自己小很多岁数的女孩子的时候就在心底认定,这个人就是他所苦苦寻觅的要守护一生的女人。
第15章
刘大志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依仗着父亲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从小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打架斗殴成了家常便饭,街头巷尾经常有他挥舞刀具、杀声震天的身影出没。在别人的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地痞。
父亲曾多次威逼利诱于他:“只要你能安心地在学校读书,不惹事,不生非,不搞破坏,老爸可以为你配备一辆豪华轿车,奔驰、宝马、兰博基尼,随便你跳。但是如果你还是不听我劝成天无所事事没事找事的话,嘿嘿,老子打断你一条腿你信不信?!”
这种话说一次两次尚能生出一点效用,说的多了,刘大志的耳朵都听出了茧子,父亲的训导也便成了耳旁风,刮过去就风流云散了。
刘大志从小志向远大,五岁时的理想是当孙悟空,可以腾云架雾、为所欲为。十岁时的理想是当小王子,可以无忧无虑,遨游太空。十五岁时的理想是当小马哥,可以统领黑帮、所向披靡。二十岁时的理想是当比尔盖茨,可以富甲天下,风光无限。
不过志向归志向,现实是现实,两者是不能够颠倒和混淆的。就好比儿歌里的四十四,十是十,十四是十四,四十是四十一样。
现实中的刘大志其实是十分悲观的。父母从未溺爱过他,老师从未偏袒过他,朋友也从未善待过他,事实上,他的世界是一片黑暗和孤独的。这种孤独表现在,一群人里,总是他一个人在喋喋不休、口若悬河,好象别人都当他不存在或者都在敷衍他似的。
刘大志自己认为,这是一种天才式的孤独。天才只所以悲哀,是因为他的智能超人一等,无人能够和他志同道合,无人能够和他相提并论。
其实孤独还不是刘天才最大的悲哀,他的最大的悲哀是,他实质上是一个不完整的人——残疾人。这缘于一次一位哥们挑拨离间而起的群殴火拼。这事儿说起来真是难以启齿,甚至让人笑掉大牙的。
他,刘大志,出于哥们义气,积极参与了此次的恶性斗殴,并且顺理成章地英勇负伤。不过这次的负伤却不雷同于以往,这次负伤伤得特别不是地方,它伤着了他的命根——撒尿和繁殖后代的唯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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