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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别人写强奸犯和女主谈恋爱写得那么开心,也有很多人喜欢,你不必解释,你写强奸犯也会有很多人喜欢的。

那么重点来了:我解释是担心没人看没人喜欢吗?不,阅读指南里说了,我就是想反着写,反着写必然没人看(因为常见套路都是因为受众多才成为大众套路)。

喜欢强奸这种梗我理解,这种性癖在肉文里很常见,但这篇设定是反着来的,女主没有这个性癖。

6. ?? 不要再在我文下提什么掌中之物了,我以前都没看过这文,这文写了后老见有人提才去大致看了看,都无语了。我并不觉得这文很虐男啊,男主犯了那么多罪恶心至极,忽然就成了舔狗(我没太看明白为啥那样一个男人就成了舔狗,就馋身子?),当个舔狗也没做啥真的对女主有利的事儿,最后死了解脱一了百了,女主最后还生他的孩子(多膈应啊)。女主不爱他就很虐吗?我不觉得啊,按照这个逻辑那我拒绝过的那些挖空心思追我的男生都被我虐了一个遍吗?一个女人不喜欢一个男人难道不是常态吗?喜欢不喜欢这种简单的事情有什么好虐的啊?女主不原谅他难道不是正常的吗?怎么就虐他了?比起他犯过的那些罪,这些都太小打小闹了,甚至死是最幸福的结局。

我感觉很多人的思维跟我不能同步,因为我不认为很简单的“我不爱你,我不原谅你”很虐啊……

另外我现代文不太偏好强奸犯男主这个性癖,我知道很多文喜欢写强奸犯,很多女性有被男神强奸这种性癖,但是我没有,这篇把男主设置成强奸犯纯粹是因为这种文看多了想反着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会得出把“男主虐一圈还喜欢男主”这个结论,即使是原版女主也杀了男主三次(没手软,纯粹男主命大),最后也没原谅男主,回来找男主是为了沈忘做器官移植(狗血)还是利用了男主一次。

女主对男主的感情不是什么喜欢不喜欢那么简单,对男主曾经的喜欢或者之后的痛恨都曾经支撑她活下去。对于男主而言,女主不爱他不是最痛苦的,得不到一个女人到底有什么好痛苦的,最痛苦的事难道不是“我本可以”吗?

我解释不是希望更多人看(我写得不好,看的人再多也没什么用,我又没收钱),也不是反驳差评的人(不care),而是我希望“我写xxxxx,评论在说完全相反的事”这种情况少发生,因为这对于作者而言真的特别出戏,一秒出戏。

无关

谭佳兮皱着眉,咬唇把头轻轻偏到一边,黯淡目光隐没在室内的黑暗中。

沈延北欺身而上,捏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扳回来:“啧,怎么又委屈上了?”

谭佳兮沉默几秒才开口说道:“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沈延北抚摸着她柔软的长发,低头吻在她娇嫩的乳尖上,成功又引来一颤。

“女人对于你们来说,算什么?”谭佳兮静静地望着天花板。

沈延北低着头笑,从她的角度看过去,眼线狭长,鼻梁笔直,壁垒分明的胸膛因为笑而起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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