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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终于关注到这个问题,沈星洲猛地掀起了衬衣,他的胸前是一道长长的疤痕,背后还有几道,可见是经历了几次大手术,当时的他该有多疼啊。

  “我一直没找女朋友,一是因为确实没有遇到喜欢的,二是担心会吓到人,我不想我的女孩,每次看到我都会心生恐惧。”今天把伤口展示给她看,一方面是他确实很喜欢她,另一个就是笃定她一定不会嫌弃他,反而会心疼。

  果然看到他身上的伤,徐晓秋眼睛都红了。

  “当时只有我一个在国外,我没敢告诉家里人。后来得知沈煜妈妈怀孕我就放弃了找人代孕的计划,之前的精子全部销毁,所以根本不知道有丢失。我记得最后一次手术的时候刚好是沈煜出生,那一次我忍不住给家里打了电话,可是他们都沉浸在沈煜出生了喜悦里,根本无心听我讲话。”

  这也是一开始他不喜欢沈煜的原因,在沈煜转学之前他们叔侄都很少有接触的,可转学之后老爷子把沈煜硬塞给了他,接触之后才发现这臭小子还挺好玩的。

  看她哭了沈星洲赶紧帮她擦掉眼泪:“对不起,不该给你说这些的。”说这些是为了让她心疼,她真心疼的掉眼泪了他又心疼的不行,呵,男人啊,就不会能聪明点。

  “不是,我心疼你,也心疼我自己!”原主因为生徐赫是剖腹产,肚子上也有一道疤,就因为这道疤,后来尽管她教了几个男朋友,都没敢跟人家厮混,怕被拆穿后抛弃,现在看来算不算因祸得福?

  沈星洲瞬间明白她的意思,她身上也是有道疤的,当初她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回国,被朋友欺骗、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母亲是谁,一个人孤零零的生孩子,一个人辛辛苦苦的养孩子,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呀!

  “对不起,我如果早些发现,一定会找到你,好好疼你爱你的!”沈星洲说着把她紧紧揽在怀来。

  徐晓秋想说幸亏没有早点找到,不然原主肯定扒着他不放,惹恼了他,他肯定能逼着原主打胎,书里的沈星洲这种事绝对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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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沈星河带徐赫回家的途中就一直在傻乐,他家弟弟果然不简单呢,不近女色好多年,弄得他和老爷子都怀疑他有问题了,这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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