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00(1 / 2)

加入书签

顺便还可以带狐狸狗狗出去散散步。

  “我和你们一起去吧。”门口外,陆与探出半个身子,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安晨晨头也不抬,“滚吧你,坑了我那么多把,我再和你说一句话,你就是狗。”

  “不是……”陆与站直身子,试图狡辩。

  好歹他也是五好青年,长相俊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十几二十岁时还是个花花公子歌,怎么现在就成她嘴里的狗了。

  “晨晨,咱们好歹也是在一起通宵的人了,你可别跟那些沙雕网友学坏。”陆与严肃脸,“你可以叫我陆哥哥。”

  “绿哥哥还差不多。”说着,安晨晨随手把自己一个浅青色的花边遮阳帽往陆与的头上一戴,拿起牵引绳往外头走。

  走到楼梯口,看见血姐还没有离开。

  “晨晨啊。”血姐刚才离开后才意识到自己没说正事,这会儿看见人正好交代一声,“对了,晚上要投票,你记得和九九去网上拉票。”

  “好的。”

  “干嘛去啊。”

  “遛狗啊。”

  “狗呢?”

  “后头呢。”

  血姐朝后面一看。

  哟,这不陆与吗。

  安晨晨也回头看去,咦,大黄狗呢。

  牵引绳还被她攥在手中,但套圈不见了。

  陆与正慢悠悠地走过来,手里转着安晨晨刚才给的花边帽,看见血姐后,也自来熟地打招呼,“雪姐。”

  “老弟啊……”

  血姐眼色复杂地看着他,以及手中的女士帽子。

  年纪轻轻看不出来啊。

  平日里挺有男子气概,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癖好。

  还别说,陆与那小脸蛋长得不错,要是穿女装去直播的话,说不定能成为“国服第一扳手”。

  -

  辛九和陆未修是分开走的。

  宿舍楼的人太多,很容易被人看见。

  当然陆未修说自己会戴墨镜,而且就算两人走在一起被人看到又如何。

  辛九不信他。

  她不太想带着男人去街上买东西。

  他们什么都不懂,不仅帮不了什么忙,而且没准还会添倒忙。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