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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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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见见世面,挺好。”

  后面“挺好”两个字。

  已经烘托出溢于空气里酸不溜秋的味道了。

  “这我没办法,九九。”陆未修耐心地解释,“你今天也说了,有人还向你打听我,我不能阻止这些人的意向。”

  单身男性,尤其是长相出众的,就算是在大街上,也会遭到不少人的爱慕,这是人之常情。

  辛九计较起来,倒显得自己小气了。

  辛九说:“我看人家说,给男朋友的手腕上戴一个皮筋,就可以少很多花花草草了。”

  陆未修:“皮筋?女孩子扎头发的?”

  “对。”

  “我拒绝。”

  “你喜欢黑色的还是粉色的?”

  “…黑色。”

  “我觉得粉色的好看诶。”

  “绝对不行,要么黑色,要么不戴。”

  “哦……”

  -

  回去的路上。

  陆与和陆未修一辆车。

  陆未修闭目养神的时候,陆与不经意地瞥目,看见他手腕上的皮筋,忍不住叫出来,“卧槽,表哥,你这是怎么啦?”

  被吵醒后,陆未修皱眉:“别吵吵嚷嚷的。”

  “你干嘛把女孩子扎头发的皮筋戴在手腕上,哈哈哈哈哈,你想要成为女装大佬吗?”

  女装大佬?

  一听就不是什么好词。

  陆未修冷漠脸:“关你什么事。”

  陆与:“是嫂子叫你戴的吗?”

  “嗯。”

  “可是,就算戴,你也不该选个粉色的啊。”

  陆未修脸色更沉,甩开陆与。

  md。

  他有的选择吗。

  -

  身边没女孩子的话,陆未修把皮筋摘下来。

  想丢掉。

  转念一想,还是收好吧。

  丢掉只需要一秒。

  哄女人需要一天。

  下午时分,宠物们和主人们都没什么事,各回各窝睡觉了。

  睡了一上午的安晨晨气不过,醒来后随便洗漱后就拉着陆与去房间里继续打游戏。

  “你还老娘的星星!!!”

  一句嘶吼后,陆与被她拎到屋子中。

  她不在,陆未修顺理成章地来到辛九的房间。

  也顺理成章地把这里当做家里。

  媳妇长相可爱,香香软软的,抱上去的手感好得出奇。

  “大白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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