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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日子,她会不会害怕呢?叶嘉泽忽然这么想。

  荒山离尸村虽然不远,但路很难走,他们赶在天亮之前带着女孩回到了尸村。

  所谓尸村,其实也只是一个俗称,真正的名字叫夜雨村,顾名思义,这村子晚上容易下雨。

  林飞燕醒了。

  却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

  不是荒郊野岭,而是一个简洁的房间,身上也没有血迹,更没有那件带血的白裙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件单薄的睡裙。

  身上的伤也都被处理过了。

  她有些头痛,但身体明显比之前刚从坟地里爬出来要强,穿上地上摆好的脱鞋,她走到房门前。

  “哟,小姐,你醒了?”没想到门被从外打开,迎面立着一位满脸胡子的男人。

  林飞燕不禁皱了皱眉。

  难道是这个男人救了自己?还帮自己换掉了衣服?

  “是你救了我?”

  何俊才感觉到,女孩的目光莫名的不善,于是马上祸水东引:“不不不,把你从山上抱回来的是我的同伴,他正在洗澡。”

  林飞燕依旧拧着眉,“是他帮我换的衣服?”

  何俊才的脸上露出半秒钟的奸笑,说了声:“是的。”

  事实上是一个住隔壁的小妹妹帮忙换了她的衣服,还帮她洗了身子。

  但是,何俊才刚才心想,叶嘉泽那小子也有二十出头了,帮这两位郎才女貌的粽子撮合一下,说不定是成了一桩美事呢!

  于是,他就对林飞燕撒了个慌。

  “你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很饿啊?来吃饭吧!”何俊才憨笑着,领着林飞燕来到饭桌前。

  “我叫林飞燕。”她观察了一下周围。

  有灶台,看来是农村。

  但是当她看到桌上摆放的三只碗的时候,美眸中不由闪过一丝惊愕。

  这三只碗里,有两只放的都是鲜血,还有一只放的好像是猪肝?

  这些食物都是何俊才弄来的,他当然不会像林飞燕这样惊讶。

  他坐下来后,指着那碗猪肝对她说:“林小姐,这是你的食物。”

  他看到她惊讶的表情,笑道:“我知道你可能还不习惯或者无法接受,但你就当是老天给了你一次复活的机会吧!吃吧,好不容易活过来,可不能饿死了。”

  何俊才的话让林飞燕不禁深思起来。

  是啊,好不容易活过来,可不能饿死了。

  管它是什么,能吃就行。林飞燕看着碗里的猪肝,饥饿让她把这碗猪肝当成了天上美食一般,两三分钟就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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