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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一博:“……”
完了,他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了!
于是这一天,薄瑾亭飞往了美国,而薄一博飞向了澳洲昆士兰州。
薛荟伊的二哥,也就是薄瑾礼的二舅正是在昆士兰州做外贸生意的人。
第66章 可能
薄瑾亭到了美国之后,又置闲了半年的时间。他选择在秋季进入哈佛。
美国的大学学期制度和中国有所不同, 它分为春秋冬三个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学生人数最多, 设置的奖金和学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选择秋季班, 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比方说:秋季班上课的人数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机会,接触到更多未来的精英学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学,都有一个正式派对, 学生和老师们都要来参加。
这天,楚瑟特地将丈夫打扮一新——给他穿上灰色的温莎领西服, 系上蓝色的领带。除此之外,她还给他选了一副150度的树脂眼镜,来增添一些他的书生气质。
打扮好了, 男人风度翩翩,儒雅温润。
薄瑾亭朝前走了一步,整了整袖口, 又问她感觉怎么样。
楚瑟点了点头:“Very good!要不是你今晚有活动的话,我都想扑倒你了。”
“等我回来, 你想怎么扑倒就怎么扑倒。”
薄瑾亭什么时候都不忘撩拨她。
“你想得美, 快点走吧!”
于是Mr. 薄先生就去了派对,然后那晚,他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男生。
之后, 他们两人的学习生活都步入了正轨。
楚瑟上高中的时候看过一些泡沫剧,里面都把大学里的恋爱拍的缠缠绵绵的, 男女主们恨不得整天腻在一起谈情说爱。她想, 那是因为这些主角不是医学生的缘故。如果其中之一是个医学生的话, 根本不可能闹出个狗血剧来。
事实上,她觉得大学的日子比高中忙碌多了。
哈佛的考试堪称是全美最难的,你有任何知识的空白区都不行。老师的考点永远很诡异,挑战着你的耐力和记忆。
“凯特,你把《遗传学》上的考点背了几遍了?”卢安达为了备考,已经常年顶着黑眼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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