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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一身白衣,抱着吉他坐在光影中,轻启嘴唇说了一句什么。

  瘦削的男孩子点了下头,站在那儿,指头落在电子琴上。

  男孩唱着歌,他的嗓音干净单纯,像从遥远的地方而来,落进人间的耳朵里。

  一曲漫长,顾襄忘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

  她只记起高劲跟她说过的话——他们都在跨越一个坎。他没本事帮人,他只是送他们一程。

  他戴着眼镜,看不清他的眼神,他的指尖专注在琴弦上,微笑像枕头里的棉花,柔软又有阳光的味道。

  一曲结束,她从呼唤中回神。

  “顾襄?”

  顾襄看向说话的男孩子。

  男孩一下又拘谨起来,“顾……顾襄小姐,小葵,是顾襄。”

  男孩打开房门,有些兴奋地让毛小葵看。

  毛小葵躺在病床上,侧过头,意外地惊喜,她没想到对方会连续两天来看她。

  毛小葵今天说话格外吃力,有些语句顾襄已经听不清。顾襄坐在病床边,看着对方的嘴巴缓慢地一张一合。

  “以前,我弹吉他,他弹电子琴,我们能配合十二首歌。他是我家保姆阿姨的儿子。”

  他们从小相识,她做事三分钟热度,他不一样,永远的耐心细致。他陪着她学画,等她扔掉了画板,他还在继续。他陪着她学拳击,可他天生瘦小,怎么也学不会。他还陪着她练电子琴,但她转头就爱上了吉他。

  后来她觉得自己应该与众不同,所以特立独行,不爱欧巴,把高智商天才当偶像,他就陪她一起钻研阿拉伯数字。

  她其实是有些嫌弃他的,但有时候又有点在意。

  她说:“他叫李刚,名字多土。”

  顾襄看向坐在阳台上,安静地削着水果的男孩子。他的名字就像他的人一样,一块布景板,难以惹人注意。

  “他向我表白的时候,我说了很难听的话。”毛小葵疲惫的回忆,“可是等他走了,我又后悔了。我一直觉得他会让我丢脸,我只是不承认,自己喜欢他罢了。”

  毛小葵看向顾襄:“我想唱歌。”

  顾襄说:“你唱。”

  “还是唱《送别》吧。”毛小葵轻轻哼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他们刚才弹唱的,就是这首《送别》。

  顾襄慢慢抬起手,犹豫很久,掌心轻轻落在了她的头顶。

  男生一样的刺猬头,刺得她有一点微乎其微的难过。

  歌声渐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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