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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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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他亲了我。

  极具侵略的吻,他亲吻得非常用力。因为酒精的作用,我似乎毫无顾忌。唇齿纠缠间,周围的空气都像是变得稀薄了。简素宁一只手搭在我的腰间,一只手撑着我的后脑勺。我紧紧地搂着他的腰,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

  那是一个很甜很甜很甜很甜的吻。

  我记得第一次和他相遇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每天除了和邻居小伙伴们上山下河,什么都不会。那天他穿了一条特别好看的背带裤,看着和我们特别格格不入。

  开学之后,他轻而易举地抢走了我的班长职位,为此我还记恨了他好久。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在日记本里写“我讨厌简素宁”。

  后来因为他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好像就没那么讨厌他了。每天和他一起上学放学,他会把不爱喝的牛奶塞给我,还威胁我不准让我和方阿姨说。

  有一天放学,我们一起回家,我和李一白走在前头,把他落在了后面,他居然站在原地不敢走。知道他怕黑后,我们俩才算是真正成为了好朋友。每个人都说简素宁是个完美的小孩,可我却知道他的弱点。

  小学毕业之后我们就搬家了。初中三年,我过得非常煎熬,因为没有特别好的朋友可以说话。在那所学校里我每天都不开心。

  幸好高中开学,我又遇见了他。他比小时候长高了很多,而且更帅了一点,站在人群当中都会闪闪发光。还是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几乎每天都会有女生和他告白,我都撞见过好几次了。我以为他已经忘了我,还好他没有。

  中间还发生了好多好多的事情。他第一次亲我是在路北小学的操场上,那时候我爸妈刚离婚。第二次也是在路北,简叔叔出了意外。正式确定关系那天,我开心到整晚失眠。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简素宁的呢?可能是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和他对视了一眼,他没躲开,而是和我一起咧着嘴笑。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特别迷人。

  高中三年,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想起来都让我觉得人生不虚此行。以前我总说,在不在一起对我而言没那么重要。现在我才知道,“在一起”这三个字真的特别重要。

  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宣示自己的主权:简素宁,方婉书所有,生人勿近。我也可以因为别的女生的接近,生他一小会的气。总之,他都要哄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老是欺负我。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合格的女朋友,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喜欢简素宁。

  世间万物都在变,对么?

  可我喜欢你,从一开始,就再也没变过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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