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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见过陈周齐。
我在思考等下是喝珍珠奶茶还是喝金桔柠檬,反应慢了半拍。“陈周齐”这三个字闯入我脑子里的时候,我竟然一时没想起来这个人是谁。
“啊?谁?”
“陈周齐啊,你不是小学的时候很喜欢他的么?”
简素宁这么一说我才记起来,“小学毕业之后就没再见过了,我都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老板,一杯金桔柠檬谢谢。”
简素宁试图勾起我对往事的记忆,好让他能够在言语上羞辱我一番:“小学时候每周都要偷看我们训练,天天嚷着长大以后要嫁给陈周齐,这么快就忘了?”
“我什么时候天天嚷着要嫁给他啦!”
“小学的时候。”
“有么,我怎么不记得了。”这样羞耻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承认是我说出口过的。被简素宁这么一提,我想起来小学的时候好像是经常缠着他让他带我去看他们国旗队训练,好像还借着给简素宁送水的借口,给陈周齐送过饮料。
不过那时候,陈周齐也根本不把我当女生看吧,在他心里我就是一个一点都没长大的小女孩,是一个小妹妹。
简素宁拍了拍我的头:“忘了也好,早熟的少女。”
“去你的,你才早熟呢,你全家都早熟!”
孙非可对林慕扬,是广而告之的明恋。林慕扬对孙非可,是欲拒还迎的不拒绝。不对,应该是说,林慕扬对所有跟他表示好感的女生,都是不拒绝。
有女生来我们班找他,他出去之后也会对人家笑笑。有女生塞情书给他,他看过之后都会放好。他简直就是陈周齐的翻版,即使有千万女生为其疯狂,他都当作习以为常,好像他们天生的使命就是为了让女生们为他们失眠和尖叫。
所以孙非可才会对简素宁直截了当拒绝郑怡柔的行为大肆赞扬。这样一想,简素宁确实比林慕扬要好一些,起码他不会给别人没有下文的希望。
即使知道了林慕扬来者不拒,孙非可还是一头扎了进去,拦都拦不住。
比起谈恋爱,我更在意的是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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