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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女士道:“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谭知秋在电脑上记录着她说的话,当然最重要的是那句“离婚原因与公司无关”,其他感情性的东西并不需要每个字句写下来。

  她心中还是记挂着那天在汽贸城偶遇的情形,又加了一个问题:“你们离婚之后,来往还多吗?”

  郭女士一怔,也想起那天在汽贸城的情景了:“有来往,跟朋友一样。那天碰到你们,是因为我们离婚时车辆没有改名,虽然协议给我了,但车主还是他。目前广州办车牌过户不容易,我换车的时候就叫老雷来办手续。”

  离婚之后来往密切的话,不能排除假装离婚,隐瞒关联方的情形。

  关联方,就是跟公司有密切关系的人或者机构。

  比如持股比较高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还有他们控制的关联企业,都是关联方。

  这些关联方和公司有比较直接的利益关系。公司和这些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叫做关联交易。

  整个IPO过程中,关联交易是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因为关联方和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时,可能会通过调整价格来输送利益。

  打个比方说,爸爸是种果树的,小明的店是卖水果的,妈妈是买水果的。

  在上市之前,爸爸的水果特别便宜就卖给小明,卖给别人十块,卖给小明只要三块。妈妈从小明这里买水果,别人都付十五块,她特别乐意给小明付二十块。这样子就显得小明的店特别能挣钱,上市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小明开了个好公司,纷纷给他投资。

  上市之后,别人也成为股东了,小明水果店挣的钱要跟别人分了,还能让自己爸爸妈妈像以前那样吃亏吗?

  当然不会了,小明一家又不傻。爸爸妈妈是自己的,水果店是大家的,当然是自己的爸爸妈妈挣钱更划算。

  于是爸爸卖给小明水果店的水果变成了十二块,妈妈买水果只付十三块。

  水果店不挣钱了,爸爸妈妈却挣钱了。

  所以在上市之前就要查一下小明的爸爸妈妈是谁,他们有没有给小明的水果店供货,或者有没有从这里买货,买卖的时候价格到底公平不公平。

  回到董事长和郭女士的身上,他们婚姻关系存续的时候,是近亲属,是关联方;离婚之后就不是近亲属了,可以不算关联方。

  但是他们财产分割不清楚,离婚之后来往亲密,是不是假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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