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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会这么温暖,这么喜欢呢?也有点明白书中近乡情切的感觉了。
“好了,先走吧,我订的那家饭店还挺受欢迎的。”
“嗯嗯。”
沈诺笑着点了头。
“终于看见了我们了啊?你个见色轻友的。”
几个人笑着过来了,都尽量笑容自然。
“好久不见了啊,李青临,王封一,周璨。”
“嗨,确实好久没见了,没想到再见面就成我嫂子了。”李青临最先打的招呼,也跟着打趣,就是语气有点怪。
“哈哈”,李想也不在意,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笑了两声。
确实挺突然一事。
沈诺之前也和这几个人见面过好多次,此时虽不熟悉也不太陌生,此时笑着一一打招呼。
眼睛也像月牙牙一样的弯起。
李青临第一眼颇有点像是学艺术的人,画画也确实是他的爱好,却不是他的专业。
王封一则感觉很酷,这是一个敢在北国下雪的冬天里穿拖鞋,套头衫的猛人,李悦和沈诺没交往前,她有时也看见李悦这么穿过,不知道今年会不会还这样。
周璨则是一个最符合想象中大男生的样子,非常年轻干净有学生气,不过据说这位曾经在高考前一星期和人打架,但还是超级顺利的考上这所名校,实力超强。
之前说好了见他们宿舍的人一起去吃饭的,正好今天下午没什麽课,想着有约沈诺就早点过来了。
地儿不远,大家随意说这话也就自然过去了。
几个人儿慢慢的走着,也聊着学校里的一些事,说话间,一个有点软软的东西靠近了沈诺的手。
一碰即过,又很快分开了。
沈诺“……”
有点好笑吧,也觉得这种行为还挺可爱的。
而且他俩之前也像这样过,虽然感觉两个人都在不自觉的犯蠢。
谈恋爱果然会使人降智啊。
连我也逃不过。
不过,想牵就牵,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们在谈恋爱,又不是搞地下情。
然而现在这么快乐,这么温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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