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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问天,是又要给我幸福么。这一次,我却迟迟不敢要。因为知道最后的结局,怎么敢放入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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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

  在我们谁都累的不行的时候,终于到了我们想象中的地方,成片的草原,却没有什么人家,我很想问他,这里哪来的老虎和熊,这么苍茫的地方,想要有什么猎物,都是很难的吧。可是我们一路那么辛苦都互相搀扶着走过,这点,又怕什么呢。

  我们住在买来的帐篷里,不知道是想要融入这里,还是想到总有一天还会离开,总之,没有人发问,就这么默契地住在了帐篷里。

  我几乎都快忘了我在上一世时是什么都自己动手的,在自己做饭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然后就那么定定地笑了,二哥却是正好进了厨房。(在旁边搭的小厨房)

  “在笑什么。”他放下手里的兔子,他没说错,每天的食物都有他猎来的食物,兔子和野山羊。

  “没什么啦,在想我做饭你也敢吃。”我不想想以前有关的人,就刻意不去想,只过这种偷来的平凡生活。

  他像是我看过的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从后面抱住我,头放在我的肩上,笑呵呵地说话:“你没发现你做饭一天比一天好了么,我的阿瑟那么爱吃,肯定不能容忍自己做的不好吃啊。”

  “喂,你的意思是其实我做的很难吃的哦,讨厌啦,不做了哦。”拿着勺子做茶壶状,歪头看他。不意外的看见他的表情,幸福还有宠溺,一如从出逃开始到现在的每个表情。

  “阿礽,我们买些羊来怎么样,你会放羊不?买了羊呢,你就不用每天去打猎了,天越来越凉了,出去很危险啊。有了羊我们可以吃羊肉,还有奶喝呢。”看着他把兔子扒皮的样子,我说着。

  “好啊,我打听到了,明天啊,我们可以去最近的一个集市,买些用的东西怎么样,你也该买件厚实点的衣服了。”他依旧和兔子做着斗争。

  每次看见这样的他我都会疼,那个一辈子高高在上的太子爷,那个即使被费了一次却仍旧骄傲的太子爷,每天这样简衣陋食,每天都会出去打猎,自己动手这样和我做饭。可是每次看见他在马上的样子,都会忍不住想,这才是鲜衣怒马的他该有的样子吧,少了枷锁,这样驰骋着。

  “傻乎乎的看着我干吗,难道为夫长的这么好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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