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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转过去不许看。”罗天晴乖乖转身,看着厨房里忙活的妈妈,许兰则抬头带着笑意看着少年。
丛晓磊放下碗,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汁浇到米饭上,米饭瞬时被染成了一种介乎紫红和浅粉的颜色之间。他洋洋洒洒淋了三四勺方停下,“好了,转过来吧。”
罗天晴被惊讶到了,她觉得这个房东家的小哥哥简直会魔术,这碗米饭竟然真的变成了粉红色的米饭。
“好厉害!”她由衷赞美,直乐得丛少侠虚荣心爆棚。
罗天晴又舀了一勺韭菜鸡蛋糊放在碗里,粉色的,黄色的,绿色的,以及没有染过的白色的,这碗米饭现在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米饭。
“妈妈,你看我的彩虹饭。”她开心地笑个不停,端着碗向厨房展示。
丛晓磊在身后,面容慈祥,不可一世。
成功用一碗粉红饭俘获了小孩,丛少侠感觉自己收编了一只得力干将。
“妈,我想出去玩。”
“不行,你腿有伤。”
“可她想去。”丛晓磊指指罗天晴,对方适时地呈现出一个可怜巴巴的表情。
吕老师心软,“去吧去吧,就在附近玩,别跑太远。”
丛晓磊心痒难耐,拖着小孩就去了篮球场,“这是篮球,认识吗?”
姥姥村里并没有篮球场,罗天晴不认识。
“你会玩篮球么?”她问。
“当然,”丛晓磊可是NBA的忠实球迷,只不过他现在实在不能剧烈运动,“我跟你说,打球其实不是最厉害的,转球才是。”
他冲宋程挥挥手,对方便把球丢过来,丛少侠接过之后顺势就用食指转起来,万年捧场王罗天晴兴奋地连连鼓掌。
篮球就如同被磁铁吸住了,在指尖转个不停,眼瞅着力量要偏,丛晓磊一个潇洒的抛球,将球还给场上的宋程。
太厉害了,罗天晴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厢,宋程接过球拍了几下,茫然向身边问道,“磊哥这是在,卖艺?”
从前罗天晴以为,县城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有摩天高楼,有柏油马路,那里的每个人都踩着高跟鞋忙忙碌碌。
而她到的这个县城,也有高楼,也有柏油路,但是也有,和姥姥家一样的路边草丛和,大狗。
丛晓磊拔了两根鸡毛草,一弯一绕,缠了几道,“给你个小兔子。”
鸡毛草上有一段一指长的毛穗,乍一看确实很像兔子的耳朵,罗天晴喜欢得紧,爱不释手。正玩着,身边的人却变了脸色,“我找到了!”
找到什么?她有些困惑,只见丛晓磊对着院厅里的一只狗磨牙嚯嚯。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尤其在平房聚居的村子,很多人都在门厅那栓一只狗,而这只狗,正是前两天害自己摔倒的罪魁祸首。
他看了看,这家主人是个老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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