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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醉眼朦胧的睁开眼睛。
一个放大的狗脸正挨着自己的脸,舔舔舔,呼哧呼哧呼哧。
明棠一巴掌推开舔的不亦乐乎的哈士奇,顺手摸了两把毛茸茸的狗头。
哈士奇有自己的名字,叫做妹妹。它光荣完成任务,摇着小钻风似的尾巴跑到一旁,用狗头蹭了蹭男人的鞋,嘤嘤的撒娇要摸摸。
一只修长的手抚上了狗头,骨节分明,白皙,优雅。
这样的手,应该放在博物馆,福尔马林里泡起来观赏。明棠醉悠悠的想。
“明小姐。”男人的声音低沉悦耳,说不出来的好听。
明棠一听这声音,浑身打了个激灵,一下子就清醒了。
“爷爷托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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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棠坐在车后面,前面妹妹一直在副驾驶上,不停的回头看她。
白起误我。
明棠整个脑子里都是这四个大字。
妹妹那双冰蓝的狗眼瞅着一脸生无可恋的明棠,到后来所幸趴在座椅上,歪头朝着她这边看。
“坐好,妹妹。”
声音是从明棠左侧发出的,语气很轻,淡淡的,但是很有用。
妹妹听见他说话,立马轻轻呜呜了一声,像是在撒娇一样,把头放在两只小爪子上,忧愁的盯着他看。
男人今天穿了干净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裤。一眼分明的打扮,穿在他身上却有几分骄矜的贵气。
用明棠的话说,只要再往他手里塞个红酒杯,就可以直接去参加宴会了。
除了这些,车里还有一股挥散不去的酒味,那是从明棠身上散发出去的,所幸车里的空调开的劲很足,让她身上的味道闻起来不至于那么难闻。
明棠左边坐的这个男人名叫封景,是爷爷给她介绍的相亲对象,身高一米九,肩宽腿长,硬性条件十分超标。
而且还是个混血。
可是明棠自然是不会答应,自己没准什么时候就死了,怎么能让这么好看的男人给自己守寡呢。
不过最后还是被爷爷笑呵呵一句话打发了:封景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做不成亲家,你就把他当成哥哥也好。
像极了相亲时候的父母:就让你见见,又不让你们结婚。
明棠虽然不太懂,但是也知道爷爷是不会做出让她联姻这类的事情的,因为不需要,而且通过这几天的相处看来,封景也对她好像没有其他的想法,真的只是当成了世交家的妹妹。
虽然已经尽力不跟他见面了,但是明棠怎么算也没算到自己会被白起那个小贱/人给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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