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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窗,就着下午的阳光,拿出藏在怀里的铁片和日记本。
拿日记时,路易斯的皮绳一起掉了出来。
“啪嗒——”
一颗小拇指大小的绿色·猫眼石从皮绳下滚出来,落到她的脚下。
柳余弯腰,一并捡了起来。
而当那颗猫眼石与日记接触时,日记的扉页上竟然凭空浮现一行蝌蚪字——
那字明明有几个还不认识,她却一下子明白了:
“我还活着,
路易斯。”
真是九命猫妖啊。
不知道为什么,柳余有点高兴。
第八十四章
柳余摩挲着日记本, 最后还是决定不去翻开它。
当然,不是什么隐私权的关系,而是她现在已经不想跟这些黑暗、光明等神神叨叨的的东西扯在一块了。
她只想带着弗格斯夫人, 远离这一切, 去远方好好生活。
她都想好了。她们可以租一间屋子,不用太大,有个温暖的壁炉,可以围着烤火、看书、聊天, 最好再有架钢琴,弗格斯夫人总说,一个淑女要会弹琴, 她可以教她弹琴、跳舞, 空暇的时候,可以邀请周围的邻居来参加她们的小宴会。
邻居最好是和善一些的, 可以互相端着可丽饼、鸡蛋去串门。
当然,也不用靠得太近。
她想,她们一定能过得很好。
至于永恒的性命, 高高在上的权利——这些, 在弗格斯夫人温柔的眼神和微笑里,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她找到了她的港口,并且决定就此停泊。
柳余一样一样地收拾着。
铁片上的字依然不认识, 可长久注视会产生的眩晕感消失了。
日记, 猫眼石,皮绳。
斑斑的羽毛。
还有……记忆珠。
她像是检阅自己曾经度过的时光,心底十分安稳。
当轮到记忆珠时, 突然想起那斯雪山之巅的那个吻。
神的体温,和冰一样凉。
连着那个吻, 也是凉的。
他靠她那么近,冷灰银的长发夹杂着雪松的气息,像大海一样将她包裹……他应该看到了这枚记忆珠。
可为什么,不带走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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