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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呢?”朝雾小幅度的朝凌子霄翻了个白眼,“难不成我闲着没事儿干,在卖朝氏企业玩儿?”
“抱歉。”凌子霄唇角勾了抹欣慰的笑,“我只是很高兴,你终于不再恋爱脑了。”
闻言,朝雾先是一愣,随即也忍不住笑了,那笑容里有自嘲,有无奈,可更多的是大梦初醒后的释然:“是啊,我总算是清醒了。”
哪儿有什么恋爱脑啊,不过是一个爱得撕心裂肺,另一个却无动于衷。
爱得越深,付出的越多,越无法接受一无所获的后果,于是自闭双目,宁愿溺死在自己编织的虚假的梦里,也不愿意醒来。
直到不得不醒。
“我会向陆总转达您的意思的。”凌子霄收敛了笑意,又恢复了特助该有的冷静与专业,“我想陆总知道实情后,一定会选择帮您的。”
朝雾点了点头:“好,事不宜迟,你现在就去找一趟陆景睿……”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突然改变了主意,摆手道:“算了,还是我亲自去找吧,毕竟卖公司这么大的事儿,我不出面说不过去。”
凌子霄倒吸了一口冷气:“您要亲自去见陆景睿?!”
我的小狼狗
朝雾其实早就想去见陆景睿了,他们虽然分开了将近十年,可毕竟携手走过了整个童年,对朝雾来说,她短暂的人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光便是童年时光。
故友重逢,她有无数的话想跟陆景睿说,她想请陆景睿去万珍楼吃饭,然后和他一起去看他们当年在万珍楼的牌匾后面刻下的字,她还想带陆景睿去她家的后花园里,把她和陆景睿小时候偷埋在篱笆下的女儿红挖出来看看……
那女儿红大有来历,朝雾小时候是个机灵鬼,每次看电视,看到好玩儿的总想效仿,那年夏天她也不知从哪部电视剧里看到古代人会把酿好的女儿红埋进土里,埋个二三十年,然后等女儿出嫁的时候,再挖出来喝。
原本很便宜的女儿红,被这么一埋,突然就成了至宝,宾客们都争着要喝一口。
这对年幼的朝雾来说,那可真是太神奇了。
埋一埋就能变宝贝?
那还等什么?埋!
于是她兴冲冲的叫来陆景睿,打算跟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实施埋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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