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43(2 / 2)

加入书签

第102章 我佛慈悲(10)

  升仙门那一天, 是个难得的晴天,冷冽的风穿过浩然晴空,冰凉的阳光给树叶印上精致的明媚,岩缝里的残雪反射出明艳动人的光彩, 麻雀在树梢叽叽喳喳唱着歌。

  乐景气定神闲站在山巅, 头顶是喷薄欲出的煌煌明日, 身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冻成狗的寻仙人们。

  他现在位于白城城郊的遇仙峰山顶, 距离长苏城一千多里远。

  在后世坐高铁也要用五个小时左右,乐景一行人到达白城却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这就要夸一夸修真界的黑科技了。

  孟奇虽然是梅锳梁口中的小人,修为和梅锳梁半斤八两, 都是筑基。但是人家毕竟修道近百年, 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乐景也是自他身上第一次见识到了何谓“仙家手段”。

  孟奇使出了一招“袖里乾坤”, 把包括乐景在内的二十几个考生都收到了自己的袖子里, 然后自己腾云驾雾飞到了千里之外的白城, 总共用时就不到一个小时。

  唯一的缺点就是孟奇的袖子可没有高铁那么舒服。里面漆黑一片不说, 连个座位都没有, 乐景只能盘腿坐在地上。

  孟奇直接把他们放到了遇仙峰山脚下,让他们自己爬到山顶, 然后他就挥一挥衣袖消失了。

  他们来的不算太早, 山脚下已经有了零零星星的考生, 乐景粗粗一看, 发现衣着华贵的富家子弟占大多数,像乐景这样穷酸的底层庶民注定是少数。

  乐景望着高耸入云的山脉,难得有些胃疼。

  如果他还是乐景, 他绝不会把这座山放在眼里,哪怕他是常景辰那会儿, 除了临死前,他的身体素质也是挺不错的。

  可是他现在是一个儿童,还是一个严重营养不良身体素质不咋地的儿童。

  以他目前的身体素质,让他爬这么高的山,跟要了他半条命差不多,放在现代已经是虐童的标准了。

  可是不爬又不行。

  孟奇摆明了是要让他们爬上去,这也是他们求仙过程中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如果连这个小小的考验都无法完成,那么乐景就只能和之后的考试说再见了。

  “汪。”

  乐景手指一热,低头就看那只流浪狗正讨好的舔着他的手指,看向他的明黄色兽瞳浮现人性化的担忧。

  经过乐景这些日子的喂养,这只流浪狗看起来精神多了,身上多了几斤肉,原本缠成结的暗灰色狗毛现在丝一般顺滑,在阳光下看起来油光发亮。

  他的脸瘦长,耳朵挺立,皮毛灰黑,体型修长,就外表而言,与其说是狗,不如是狼。

  乐景怀疑这是一只有狼族血统的混血狗。

  这些日子以来,乐景试着用还阳丹兑水,每天喂给他一些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