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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性了,太枯燥无聊了。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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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的乐景还是比较稚嫩的,还没有形成成年后他的成熟“美学理论”,但是他已经开始学会守护美好的事物了。民国世界原身的妹妹有一颗纯洁无瑕的赤子之心,对于他来说是足以让他守护的美丽,所以他会扮演一个好哥哥。但是如果李淑然变“丑”了,那么乐景会马上抛弃她,只会出于义务给她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他的眼睛里甚至不会映入李淑然的身影,他会彻头彻尾的无视她。

  乐景算是一个非主流的反社会人格患者,但是同时他也有和BBC版本里拥有反社会人格的福尔摩斯重合的地方,那就是同样厌倦平淡,追求刺激或有趣的事物。

第12章 民国之写文(11)

  在去见守夜人的路上,杨经纶幻想过很多次守夜人的模样。通对对《鼠眼看人低》的解读,他认为写出如此深邃思想作品的作者应该是个受过很好教育的成熟男性,思想开明进步,他要有一定的阅历,同时还要有很深的人文关怀。

  慢慢的,一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青年或中年文士形象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他应该上过大学,说不定还有留洋背景,这样也能解释出他之前为什么一直籍籍无名。

  他作为首先发现这匹千里马的伯乐,这次会晤之后他们之间也许会建立友好亲密的联系,他会一手挖掘、培养守夜人,让他名扬天下,让他从一个默默无闻新人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作家,他们两人的私人友谊也会被传为佳话。当然他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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