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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有些犹豫地看向乐景:“可,我、我是女子……”
“女子又如何了?”乐景眼中闪过一抹讥讽:“女子就不能读书识字了吗?淑然你且记住,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一样能做到。如今是新时代了,女人也能上大学,也能找工作,也能当官,也能自己选择结婚或者离婚,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
少年琥珀色的双眸里酝酿着深深的鼓励和期许:“哥哥不求你功成名就,只求你能读书明理,这辈子清醒的活着。”
李淑然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乐景的话对于这个自小被关在深宅的小姑娘来说有点太过超前了,也不怪她理解不了。所以乐景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待你享受过自由的权利之美妙后,你就一定会明白了。
自由是毒,是瘾,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鸦片,一旦沾染上就再也戒不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留言说密室杀人的读者你出来,我怀疑你窥探了我的大脑_(:з”∠)_
①民国真有《偷情分尸案》这本书,是我在旧书网发现的,觉得很有趣,就做了一定的改编后用在了文里,用来丰富细节。
虽然说是快穿,但是我觉得我很有可能会写成慢穿……毕竟民国篇要写的剧情太多了,而且主角要成为大作家(不敢称文豪)的话,要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啊。
第6章 民国之写文(5)
乐景提笔落下最后一个字,锤了锤酸疼的腰,终于松了口气。是他之前想的太简单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务对于他如今这个破败的身体而言,并不是一个轻松的任务。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他足足写了一星期才将初稿完成,在加上后续的修改和漫长的誊抄工作,即便乐景已经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写文了,可还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还好《奉天杂闻》是日刊而不是周刊月刊(这也是他当初选择《奉天杂闻》的最重要原因),只要被编辑选中,那么第二天就能登上杂志,很快就能收到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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