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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的乖乖,俺一直都以为读书人是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软虾子,没想到林家老大这么厉害呀。”
“我看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林泽不是每年都帮他爹下田嘛,这身体可得练出来了……”
“说得是,以前咱们真是小看林泽了,难怪林三贵喜欢他老大了,这林泽比起林建文真是出息多了,可惜现在都给陈淑菊那泼妇毁了……”
何向峰的解释没让村民是一阵你来我往的热议,顺便又把林家的事情拉出来八卦两句。
既然何向峰帮忙造势,那林泽自然没有不配合的道理,跟村民打好交道的同时,也要让人对他有所惧怕忌惮才是最佳。
“乡亲们过奖了,全靠运气和何哥的经验,野猪我家自己吃不完,等会儿在家杀猪,大家有想买的可以来我家,都是乡亲,价格就比镇上猪肉少三文吧。”
林泽微笑,一派和气又不失距离的气度装得忒有感觉。
村民没忍住心里多了几分敬畏,随即又是高兴。
村里人不常吃肉除了穷,其实还有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村里没有卖的!想吃肉平时总不能专门跑一趟镇上吧,那多不划算。
现在林泽猎到了野猪要卖肉,还比镇上便宜三文,这样的好事哪能错过,不馋也要买上一斤回去才是。
“哎哟,这可行,那林秀才你等着俺,俺这就回家拿钱去!”
“我也要买,林秀才你给我留两斤……”
原本喊林泽的人这会儿称呼全都又换回了林秀才,一个个兴高采烈赶紧回家拿钱等着吃肉。
顺便通知亲戚邻里和交好的人家,村里关系就是这么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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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回来的时间是下午,大多数村民都在田里干活,所以拦路看的也就那么一波人。
等这些村民风风火火离开后,林泽几人才继续抬着野猪回家。
林泽家房子离下山的路比较近,何家比较远,反正何向峰也准备卖一半的猪肉,干脆就把两头猪都抬到了林泽家的院子去,等弄完再回去。
一进院子,章珛和郑小洛就利索的跑到厨房烧热水。
做菜可以,但杀猪分肉的活儿林泽干不来,就交给何向峰了,他在旁边帮忙打下手,整理猪血猪下水之类的。
猪血猪下水这些可也都是好东西,处理好了绝对是人间美味,比肉还好吃,林泽最喜欢这些弄的下酒菜,想想就馋。
“何哥,等会儿我拿肉跟你换你那头猪的猪下水,行不?”
想着猪杂弄出的美味,林泽就没忍住朝何向峰开口了。
别看他这个人长得一副斯文英俊的模样,实则内里就是个不正经的流氓货外加吃货,他平生就两大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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