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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黄。”
陈来弟眼中有不舍,但更多的是为它感到高兴,“以后未遗跟她舅舅就是你的主人了,知道吗?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大城市里生活,变成一条城里的狗。”
再也不用被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受人欺负。
她默默地在心里感叹:命真好啊!比她的命好多了呢。
怪不得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昨天她爸妈没有把大黄拉出去卖给狗贩子,没有被程未遗跟她舅舅撞见并救下,那么它现在应该还在自己家,继续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说不定之后的哪天会被偷,会被卖掉并且没有人救,凄惨地成为人们饭桌上的一道菜。
所以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好事,其实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什么好事。而你以为的坏事,说不准在哪一刻就会突然惊现反转,足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
狗命如此,人命亦是如此。比如程未遗。
“她还没醒。”程慕洲低头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估计也快了。”
陈来弟直起身,两只手扶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那我请你们吃早餐吧!谢谢你救了阿黄,以后,也希望你们能好好照顾它。”
推车上卖的早餐种类很少,只有油条,薄饼,还有白面馒头,但足以满足镇民们不挑剔的胃。
程慕洲本来只是出现闲溜达一下,没想到会碰上陈来弟,也没准备买早餐,不过既然已经来了,带一些回去也无妨。
当然,不能让小姑娘买单。
他掏出皮夹,把自己的这一份付了,顺便把陈来弟那一份也付了。
折返回家,程未遗刚刚起床从房间里出来,睡眼惺忪,哈欠连天,精神萎靡,一看就是没有睡好的样子。
“起了?”程慕洲扬扬自己手里的早餐,大步走来放在桌子上,“正好,早餐买回来了。”
“你……去买回来的?”
程未遗惊讶于,他居然能这么快融入乡下人的生活里。还有,他是什么起床的?她又是什么时候回到房间的?
为什么一点察觉都没有。
这时王秀过来了,手里拎着两个颜色不一的塑料袋,一个袋子里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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