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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赚了八十,还不满足?”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刚刚还是五百呢。”陈妈瞬间暴躁起来。
程未遗侧过脸看向程慕洲,原先柔和的脸部线条,变得略显清冷。
他是在对陈来弟她妈的做法,表示不满吧。的确是比狗贩子要讨厌得多。
“妈。”陈来弟走过来劝说:“两百够多了,你把狗卖给他们吧。”
“不卖!”陈妈就像个泼妇无赖,“没有五百块,我是不可能卖给他们的。”
程未遗轻蔑一笑,语气轻而平缓,“那你可要想清楚了,现在不卖,以后绝对卖不出一百五的价格。”
“再说,两百块足够给你儿子买身新衣服了。”
陈来弟的弟弟陈家宝,正好往这边走来,手里举着一个冰棍啃着,大摇大摆的步伐,像极了地主家横行霸道的土少爷。
他比陈来弟小四岁,这会儿应该在上初中。
“你怎么知道我有儿子?”
陈妈这话刚问出口,人群中那个瘦高的老者就小步走了过来,仔细看看程未遗,不确定地问道:“这小姑娘,你是未遗吧?”
“是程未遗吗?”
程家只是这个小镇上,普通家庭其中之一,但几乎镇上所有人都认识他们,以前程未遗每次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指点着讨论。
陈来弟时常跟她开玩笑,说整个镇上就她最出名了。
可是这种出名,却并不光彩,更不值得炫耀。
程未遗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老者,数秒过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如果说在这片土地上,除了外公外婆还有谁能算得上是对她好的。
大概就只有堂外公程贵了。
程贵是程未遗外公的堂弟,就住在他们前一户,平时家里蒸了馒头番薯,都会走后门上他们家,送上一两个给她吃。
“是未遗吗?”老者又问了一遍,眼睛里多了些激动。
“堂外公。”程未遗点点头,“是我。”
最后狗被程慕洲花两百块买下了,程未遗向陈来弟讨了根软绳子,牵着它跟堂外公一起回去了。并替它改名为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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