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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门,回来的时候一副诡异古怪的心不在焉,像是舍不得马跃峰离开的模样。
这一发现令得百里长歌和北堂皆是神经一紧,四目相对,刷的触底弹开,各自转向一边。
百里长歌率先将汤锅放到桌上,招呼祝晴过来喝汤。
祝晴哦了一声刚准备坐下,手腕一紧,就见北堂拉住了她的手,状似委屈地说:“乖乖,说好跟我一起去楼下自助餐厅吃的,有你最爱吃的棉花糖。”
祝晴回过神,嘴角狠狠抽了顿,并没有好么。
“晴晴,来,尝尝我给你熬的猪脚汤,这些天你瘦了,该好好补补。”
百里长歌及时递上一碗深褐色的汤,闻着味道没什么怪异的,但祝晴那么一尝,下一秒就在垃圾桶边呕了个干净,一脸苦色。
“晴晴……”
“没,没事,你端着那锅汤……离我远点……呕——”
一提到那份汤,祝晴感觉喝进去的那一口味道又涌了回来,恶心的她恨不得把内脏全都吐出来。
北堂一副早有所料的模样,笑嘻嘻地过去拍拍祝晴的背,明里暗里奚落着百里长歌说:“看吧乖乖,这就是你不乖不听我的话的结果,百里长歌那睁眼瞎的去做饭,能做出正常的就有鬼了。走走走,我们去楼下自助餐厅吃吧,有好吃的棉花糖炒酸奶哦。”
北堂一提起棉花糖,祝晴只觉得胃部再度翻滚,又想吐了。
“不了不了,我还是叫外卖吧,现在不想动。”
“叫外卖?那还不如我给你做呢。”北堂一说完,顿时来了主意:“对哦,乖乖,我给你做好吃的吧,保证比百里长歌做得好。”北堂说着还冲百里长歌挑衅地抬了抬下巴。
百里长歌没有说话,只是眸色幽深地盯着他,不,应该说是瞪着他。
北堂自告奋勇,祝晴没有理由打击他,只是有一点要求,做点正常的,不带其他颜色的。其实祝晴是想特指粉色。
在变小的那段时间里,北堂有空的时候还是会给祝晴做几顿饭吃,因此他的厨艺毋庸置疑,只是他的喜好祝晴完全接受不了,因此强调了正常。
北堂一进厨房,百里长歌就默不作声地跟了进来,一双黑眸一错不错地盯着北堂看。
北堂被他盯犯人一样盯着,做什么都觉得别扭,终于忍不住地冷笑一声:“怎么,百里叔叔这是想来偷学吗?不过以叔叔你的阅历,我怕你学不会啊。”
“尽管做你的。”百里长歌没有否认自己的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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