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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有霍氏的企业宣传账号。
不过也好,省得一堆人跟他“共享老攻”,这点小心思今淼是绝对不会说的。
“听说你跟鑫言小时候捡到过一只小猫,之后送到了骆斌家?”
想起今天跟程意聊的话题,今淼关上手机,不知不觉陷入回忆:
“我小时候也养过一只猫,是很漂亮的鸳鸯眼长毛白猫,晚上喜欢睡在我枕头旁……”
霍鑫泓也记得他和弟弟一起捡到的那只小猫,为了留下猫儿,他和霍鑫言求了霍啸云很久。
可是无论他俩怎么苦苦哀求,霍啸云始终无动于衷,还威胁再敢多说一句,就立刻让闫伯把小猫丢出去自生自灭。
对霍啸云而言,不过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那人满心只有霍氏,说不定转身就忘了。
可或许就是在那时,霍啸云的冷漠和弟弟心碎的哭声,深深刻在霍鑫泓脑海里,挥之不去。
“以后要是有机会,也想有个自己的小家,养两三只猫咪。”
抽了抽鼻子,今淼叹了一口气,打开书页,一张信纸从书中掉落地上,他不由惊讶:
“这是你写的吗?”
墨绿烫金的欧式信纸上压着一片干玫瑰花瓣,纸上是一首手抄小诗:《When you are old》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英文部分用的是流畅优雅的斯宾塞体,下面则是工整俊美的正楷附上对应中文,宛如一页送给谁的情信。
“字写得真好看,不过,我是不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心虚地看向两眼紧闭的霍鑫泓,今淼暗想这该不会是霍鑫泓准备写给哪个小情人的情书吧,刚想把信纸夹回去,忽而一怔:
墨水的味道会不会太新了?
一般人或许闻不出来,今淼可不一样。
为了验证,他小心翼翼捧起纸张,垂下头仔细嗅了嗅,更加确定,这封信下笔时间不会超过两天。
总不能是“植物人”半夜起来梦游写的吧?
对此一无所知并窃喜的霍鑫泓:他果然喜欢,不枉我练了半天!
不动声色翻开扉页,今淼仔细对比书页上的“泓”字与信中字迹,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装作自言自语道:
“不知道是谁这么幸运,得到总经理的青睐呢?”
瞬间没有给霍鑫泓念诗的心情,今淼合上书,索性坐到一旁,心不在焉翻看今天拍的小萌猫,脑中不住浮现这段时间的种种蛛丝马迹,忽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霍鑫泓:天堂地狱只有一线.jpg
眨眼到临睡前,今淼滑开手机,没想到竟然多了两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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