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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舒之前浏览的书架旁,一个男人正面对着我的方向,低头看书。
他的个子很高,头发剪的很短,五官虽然不够立体,但是看着很舒服。他穿着浅灰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衬地身形更加挺拔。也许是看到什么不懂的地方,他轻轻蹙眉,翻动页面的时候,我看到他用牙齿咬着嘴唇,头顶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他就像一个正坐在课堂上认真听老师讲课的学生一样。那一瞬,我的心很重地跳了一下,我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可眼睛却不由自主地往他的方向瞟。
不少人来来去去,在我们之间穿梭往来,可我只看得见他。他一点也没有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一直立在同一个地方全神贯注地看书,认真的模样实在让旁人追之不及。
就在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的时候,他突然抬起了头,随后一张干净的脸孔完全进入我的视线,干净到让我……心动。
他没有看我,没有发现我放肆的打量,取出手机,接起电话,然后拿着那本书走到收银台排队付款。鬼使神差地,我像被下了魔咒一样,也跑到那列书架前,抽出他看的那本书,匆匆跑去结账。
队伍有点长,我和他中间隔着三个人,他还在讲电话,站在我前面的小孩子吵吵闹闹的,我只能听到一点他说话的声音,他似乎心情很好,我透过旁边的镜子看到他一直在微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像个大男孩一样,浑身散发温暖的气息。
他付完钱以后,径直离开,拐进楼梯下楼走了。
排在我前面的小孩子还在叽叽喳喳,惹人心烦,我焦急地等待,好不容易等到付完钱,我急急往楼下跑。还好,他走路不算快,步子迈得挺悠闲,我气喘吁吁地走在他后面,隔着几米远的距离,像个跟踪狂一样,一路跟着他,直到他走出巷子,坐进街对面的车子开车离开……
后来每一次想起当时的自己,我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二十四岁的酒媚从来没做过这种疯狂的事情。
酒舒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借口自己有急事,独自回了家。我看着随手搁在茶几上的那本书,脑袋里全是那道安静、温和的身影,抱着头低叫一声:”酒媚,你真是疯了,居然做出这种事来——对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动了心。”
那一晚躺在床上,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大脑越来越清醒,随后我索性放弃强迫自己睡觉的念头,起身来到客厅,一口喝完一整瓶冰冻矿泉水后,拿起那本书开始阅读。
书的名字很有趣:《我的名字叫红》。哈,多么神奇的巧合,我忍不住地笑,红色一直是我喜欢的颜色,于是我越来越觉得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所谓的缘分,脑子里不停上演着偶像剧里那些粉色桥段……
之后的日子里,只要没事,每到周日下午,我都会去那家书店“守株待兔”,很多时候我待上一整个下午,也见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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