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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那道褶皱。

  “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我不想你走。”娇小的人儿,像一只黏人的小猫崽儿,钻进鄢厝的怀里,眼中毫不保留的眷恋,差点儿便让鄢厝松懈了心防,改口应下。故人诚不欺我,温柔乡,当真是英雄冢啊。

  鄢厝好不容易才硬起心肠,叫自个儿莫要心软。指腹擦过小媳妇儿沾了泪的眼角,眷恋地亲吻上去。渐渐地,滚烫的唇下移,攫住那啜泣不停的小嘴儿,一口亲了上去。

  交颈鸳鸯般的二人,缠绵缱绻,说不出的痴缠难离。半晌,这吻方才听了下来,平息着腹内翻滚欲/望的鄢厝,抵在重华的额头上,用着沙哑的声儿,做着最后的话别。

  “花花,等我从长安回来,我送你长安城内最好看的芙蓉花当聘礼,你再嫁给我一次,可好?”明明都已经是他名正言顺的妻了,可少年总觉得,那样简陋的婚礼,是对重华的一种亏钱。

  其实重华一点儿也不在意那些,那一日在街上看见大红花轿走过,也不过是想看看新娘子到底长成何种模样儿。哪里晓得这个呆子,竟以为她也想要一场热闹的婚礼了。

  不过,鄢厝这般用心,重华哪里舍得推却。抱着他的脖子,将脸儿依偎在他冷冰冰的铠甲之上,“好呀,等你回来,我们就重新成一回亲。”

  少年的脸上闪过狂喜,抱着小媳妇儿猛亲了一口。一想到出征在即,得有好久不能看见小媳妇儿了,鄢厝人还没离开,就开始想念了。抱着香香软软的身子,不肯撒手。只可惜啊,外头偏偏要来个煞风景的。

  “鄢将军,该走了!”穿着军装,戴着一顶过于宽大的军帽的周二,傻呵呵站在门外。一想起要跟着上战场,把属于他们的长安给夺回来,周二从昨夜开始就睡不着觉了,就等着天亮出发。眼见着鄢厝还在同重华磨磨蹭蹭,这臭小子真是着急上了。“再不走,咱们要跟不上大军的步伐了!”

  “知道了…”鄢厝半是懊恼半是无奈,早知道就不把周二这小子编入自个儿的队伍了。不舍地摸了摸重华细软的头发,绿眼睛里,满满都是对爱人的眷恋。

  “去吧,一路平安。”

  杏花树下,一身戎装的胡人少年一步三回头,不舍后面娇小的身影。被春风吹起的杏花,从枝头飘落,落在冰冷的铠甲之上,悄然,辗转落入尘泥。

  重华望着鄢厝远去的身影,忽然,耳边儿响起了暌违已久的声音,“97号宿主李重华,请接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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