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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好了,莫要哭了。”余孤鸿伸手想要去擦她眼泪,可重华一扭头就给避过去了。“不是要赶我回娘家吗,假惺惺地安慰谁呢。”瞧瞧这委屈的劲儿,余孤鸿差点儿觉得是自己的不是了,长长叹了一口气儿。

  “夫人,我只是怕你跟我出去吃苦。母亲年纪已大,我不忍她随我奔波。若是跟着为夫在外为官,张罗里外,少不得吃些苦楚。你在岳家穿有绫罗绸缎,吃有山珍海味。又何必,跟着我这个两袖清风之人。”

  “我不怕吃苦……”重华眼泪汪汪,一把抱住余孤鸿的脖子,“跟着夫君,就算是粗布麻衣我也乐意穿。而且,而且我现在吃得不多了。我每天只吃一点点,我很好养活的,夫君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绵绵软软的声儿,从余孤鸿的耳朵里钻进了他的心里。哪个男儿落魄时,不曾想过红颜知己不分贫贱,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饶是他怀疑大小姐一家用心不纯,也难免被她感动。望着那双眼睛,余三郎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好好好,不让你回去了。不哭了,恩~”余三郎擦擦重华眼泪,又俯下身去,疼惜地看着重华的伤口。“痛不痛……”

  含着泪的少女方才还是怒目而视,现今儿一下儿便成了一脸娇羞,“你给我吹吹就不痛了。”

  “胡闹。”余孤鸿点了点大小姐的脑袋,转身去房中拿了药箱过来,嘴上说着她胡闹,可在上药的时候,却还是俯下/身去,对着伤口温柔地吹着。

  为着上药方便,重华一只腿搭在余孤鸿的腰侧,一只腿儿被他握在手中。两双腿儿分开,姿势暧昧极了。灯下的玉腿,盈盈生辉,像是上好的白玉。称不上绝对的纤细,可重华不知道,就是这样有些肉的腿儿,才是爷们儿的最爱。

  余孤鸿年少时候,也曾读过几首淫词艳曲。想起那些文人最爱的,便是醉卧美人膝,提笔洒挥毫。一时间,手中握着的腿儿,忽然便灼热了起来。带着些许薄茧的手,无意识地在那双腿儿上打转。

  手指上的温度传到了重华的腿儿上,便只剩下了一阵阵的痒。重华咬着唇儿打眼看余孤鸿,原本以为这书生正经得很,没想到,天下男儿都是一个德行,挨了女人的身子,这手便不老实了。不过,既然嫁给了,重华早就做好了将身子给他的打算。只是……

  羞答答重华咬着嫣红的唇儿,轻轻地腿儿从他手里抽出来,半嗔半笑提着脚尖在余三郎胸口一点。“夫君,今晚不行。”说罢,便像是害羞紧了,侧过脸去不肯看他。

  不行,什么不行?余孤鸿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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