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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唱完以后对着话筒大喊:“方轻雅同学,我愿意许给你一辈子的温柔!”
那位方同学,第二天在我的桌兜里放进了一盒半温的牛奶。
那是我喝了整整七年的牛奶。我和小方在一块七年,她每天早上都要带给我一盒,甚至我们辗转到了现在的城市后,她也要从家里重重地背一行李箱的量给我。她说,现在什么都变得很快啊,但是你一喝牛奶的时候,那副蠢兮兮的样子就还是我的小傻瓜。
说这话的时候她笑嘻嘻的,嘴角那颗小痣也仿佛会说话一样。我很喜欢亲她的时候顺便亲一下那颗痣。
大一那会儿在学校门口的一个算命摊子上,戴着墨镜的大爷说,“姑娘你这颗痣位置不对啊,是薄情的位置。”随后掏出一张传单招揽我们说,“来来来,大爷这里点痣五十块钱一颗,包你长情永远。”
小方和我当时笑得不行,对大爷的话嗤之以鼻,不过是个江湖骗子想骗生意罢了。小方抱着我,在回去的路上不断地问我,“要是我真的是个薄情的家伙,我们小傻子可怎么办呀?”我当时用着开玩笑的口气告诉她,“那你的小傻子就要生病了,要你亲亲才能好起来。”
如果真有时光机,那现在的我八成是想回到那时候的,给那个家伙一拳头。因为他真的生病了,没有小方的吻,也好不起来。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和小方是不同的专业,但我们俩都在考虑考研还是找工作的问题。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爸妈对我格外放纵。我手拿offer,问小方她作何打算。我想,如果小方想考研,我就早一点去找工作,拿工资养她。大学四年,小方其实从来没张口和我要过很贵的东西,我偷偷买来送她之后,她也会在其他地方补回来。她特别喜欢说,“其实这些东西我都不是很缺,攒着钱为我们以后打算,未来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在她的口里,我们的未来很长。
小方是想考研的,她还劝我和她一起考,她对校园生活的眷恋极深。在她看来,社会如同大染缸,我要是先一步离开她,那我的心也会离开她。她第一次和我闹脾气,和我冷战,然后又给我吃甜枣,撒着娇说:“你不要舍不得这个offer嘛,考完研以后我们的机会多着呢,说不定还可以在一家公司。”
我同意了。
一夜之间,我从一个毕业季的佼佼者,重新掉进了排队考研的大军里,每天抱着专业书跑到图书馆占座备考。
身边没人理解我,照我舍友的话说,“想考研的家伙大二就开始准备了,想找工作的这会儿已经夜夜笙歌打算上班了。你这个家伙还真和人不一样,嗨到现在去准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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