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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出门,妈妈总给我写上一张有家庭地址的卡片,耳提面命地告诉我不能迷路。

  而今,那个住在我家旁边的胖姑娘走了。我能做的,也就是让她别迷路。我在这儿,你的家也在这儿。

  “嘿,迷路的大耳朵!收听我,不迷路。”

——引言

  我的人生里,有无数次曾感觉到自己找到商机,即将飞黄腾达。这种错觉来自我的老铁——泡芙。这个住在我家隔壁的胖姑娘,三分钟换一个爱好,然后迅速地跑到我家来告诉我。

  五岁的时候,我用家里的棉被,给她裹了她妈妈刚买回来的冰棍。棉被是从我家的箱子里搬出来的,冰棍是她一个暑假的份额。这厮嚷嚷着让我学巷口老爷爷,卖完拿钱给她买花头绳戴。结果没了冰棍,脏了棉被的时候,我的合伙人泡芙第一个跑到了我妈面前痛哭。花头绳最后成了我屁股蛋上的红印。

  小学的时候,我将《水浒传》的故事背下来去学校讲给同学听,一个故事两毛钱,能吃一个棒棒冰。这主意还是泡芙出的,她说电视剧里说书先生们都是这样的,极其有文采。她昧着良心说:“阿泽你比说书先生厉害多了!”

  但是说书先生们都有惊堂木和茶水,我从家里把老妈的首饰盒偷出来,还给自己沏了一大杯老爸的龙井。挺苦的,我的故事没讲到一半,一个两毛钱都没有赚到的时候,就被班主任逮住了。

  初中的时候,她想去和班长告白,但一手狗爬字不好意思写情书。就拍我马屁说:“阿泽啊阿泽,代写情书一定很赚钱,以后你娶老婆生娃娃要好多钱的,你没钱就只能娶我了。”

  我不想娶泡芙,泡芙太胖了,从小欺负我到现在。我立刻开张了我的第一笔生意。泡芙给班长的爱称是仔仔,其实在我眼里周渝民甩出班长十个五道口的距离。我就使坏改写成了崽崽,那个奶白的小子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屁孩儿。

  对不起,人是不能使坏的。我数学课开副业写情书的时候被老师抓住了,崽崽在他们眼里是我暗恋的某位女孩,班主任让我大声朗读并贴在了教室后门。整整三年,进门就是我的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

  负责执行贴这个任务的,是那位仔仔。他后来偷偷和我说,他以为我暗恋他,因为后来泡芙这厮跑去和他说,崽崽是你啊。后半截最重要的事实“情书是泡芙想写给仔仔的”也被无耻篡改。

  泡芙请我吃了一支可爱多冰淇淋来安慰我。

  大人们经常教训小孩子说要长记性,所以对着长长的账本,我狐疑地看着泡芙推来的蛋糕,有点悲痛。

  实在不是我,但凡泡芙命格里有半点当我财神的迹象,若干年前我就该成为马云一类的大佬,何至于沦落在学生一线,被即将兵临城下的高考压得喘不过气。而且,我妈和我说,“你离泡芙远一点,不要打扰人家学习。”

  我妈的原话是这样的:“泡芙家里你也知道,你邹阿姨只有这一个指望了。从小你带着泡芙捣乱就算了,这个节骨眼可别给人家闹。”

  我们那片儿都知道,泡芙的爸爸是活在一盘旧旧的磁带里的。他爸爸当年是从北京分配来我们这儿的。大好年华的小伙子,被看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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