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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何小姐请冷静一下,不要破坏现场……快,拦住她!”

我走上前,坐在床上,轻轻地抚摸床头的刻痕,一共七十七笔,七十七个个日日夜夜,虽然平素他在时,我都会胆战心惊的,可是半夜醒来,他都紧紧

抱着我。月光很宁静,在他的怀抱里我睡得真的很安详,那一刻,我真的不害怕的,一点也不。

可是以后不会了,他不会回来了,我也不会了,晚上月光依旧会透过天窗照下来的,可是床上会空荡荡的,月光会冷的。再也没有他抱着我了,半夜醒

来,我也会冷的。

我感到腰间好像有个硬物硌我,我轻轻一摸,从兜里掏出一张纸。似乎是一张诊断书,我看不懂,但我知道一定是他放在我的衣兜里的,诊断书上方写

着我的名字。我将纸翻转过来,顿时怔住了,薄薄的纸张,那三个字几乎力透纸背,“我爱你”。

有人在拉我,他道:“何小姐请您出去,不要破坏现场,您这样是影响我们办案……”

我突然挣开他的手,我用发卡在床头上使劲的刻着,一笔,两笔,三笔,我将那个残缺的正字写全了,然后我还在刻,不停地刻,我刻了密密麻麻无数

个正字。

那张纸皱在我的掌心里,那三个字慢慢被汗水湿透了,可我还在刻。

我不知道他的年龄,不知道他的名字,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实模样,可是我知道的,我也爱他。

我终于没了力气,我垂下手,看着空荡荡的大床,沉默的哭起来。

其实哭泣时可以没声音的,放声的哭泣只是为了让别人同情和心疼。我哭得昏天暗地的时候,他会是什么感受呢,那他会心疼么,会比我更悲伤难受

么,我想他一定会的,因为他说他爱我。

警察将我强行拉走了,我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房间,我是那么舍不得,真的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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