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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她经常对他犯花痴,只觉得他工作的时候她乖乖不打扰的样子,特别岁月静好。

  那晚上,两人窝在温暖的沙发上,周珩没有碰她,但亲了她很多次。

  一边亲一边给她讲以前他打猎的事情。

  那个时候,他年纪还小,也没有猎/枪,只是用一些土方法套兔子还有山鸡。

  “兔子往上跑你肯定是追不到的,要往下跑你才能追到。”

  “为什么?”她在他怀里抬起头,一脸好奇。

  “因为兔子前腿比较短,后退长。往下跑的时候,它会被自己绊倒!所以我经常捡漏。”

  “你小时候经常打兔子?”

  “嗯,那个时候饿,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都做。后来发现后山有不少的野兔子,去抓了不少。”

  周珩很少回忆过去,也很少用这么轻松的口气说话。

  赵晓刀抬手摸了摸他额头的伤口,心中难免有些心疼,“那些年,肯定很苦吧。”

  周珩微微一愣,随即摇头,“苦是苦,不过兔子是真的好吃。我还抓到过几次野鸡,不过被我拿去卖了,换了一些书回来看。你想吃烤鸡吗?我明天去抓几只给你吃。”

  大晚上的聊吃的,赵晓刀被勾得馋虫上头,最后没办法,又拉着周珩下了一碗面吃才解馋。

  ——

  第二日,赵晓刀一大早被周珩从被窝里挖了出来,套上了厚厚的羽绒服,还带了一个毛线帽子。

  院子里停了一辆越野,天还微微亮,她有些睁不开眼睛。

  等她再次清醒的时候,是被砰的一声给吓醒了。

  周珩回头看了她一眼,“打到了一只鹿。”

  口气十分得意。

  赵晓刀彻底清醒,前面开车的是个熟人,是周珩那个漂亮朋友卫琅。

  见到她,露出一口白牙。那样子,莫名让她想到了那嗜血的鲨鱼。

  她往周珩怀里缩了缩。

  车飞速开过,一群鹿长腿跑过,很快枪响,鹿群倒了一只,其他鹿见状,顿时做鸟兽状。

  赵晓刀觉得新奇,随着周珩看了几眼,觉得他开枪的姿势很帅。

  但很快的,她又不敢看了,莫名觉得很残忍。

  大约男人都喜欢这种刺激运动,见她眼中不忍,周珩扯下她的毛线帽,遮住了她眼睛。

  “乖,不怕。”

  唇上一暖,他浅尝辄止亲了过来。

  她心中一颤,这几天周珩亲她的次数,也未免太多了一些。

  ——

  这天,三人收获颇丰。

  打了两只鹿,还有几只兔子,回来的路上还抓了几只七彩斑斓的野鸡。

  “在国内,这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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