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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读B大的人,那她呢,她考得上帝都的大学吗。

  秦七韶可没给过她任何承诺,是她自己心甘情愿地在这孤等,就算他最后弃她而去,她也怨不了任何人。

  况且她在今天才知道,秦七韶原来以前也喜欢过人,那人一定在他生命中占了很大的篇幅,才值得被他小心地收录在自己的钱包内格里。

  千晓声一想到这,就觉得曾经和秦七韶一起吃过的火锅,学过的题,看过的夜景,撸过的猫,所有生出的暧昧情愫在这一刻全都烟消云散了。

  她笑了一下,笑得有一点苦:“那我还能怎么办呢。”

  我仰望着的月亮。

  原来有他自己的白月光啊。

作者有话要说:  秦七韶:……?等等?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的白月光?

  ☆、第三十四章

  霍听云沉默了一会儿。

  霍大小姐周转情场多年, 一向是看上了就钓, 玩腻了就甩, 称得上是渣得坦坦荡荡、明明白白, 从来也不被多余的感情拖累, 更别提什么担心对方会不会因为谈恋爱而耽误学业了。

  这还是她第一回发现,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一件这么卑微的事情。

  你得小心翼翼去考虑对方的心情,考虑对方的意见, 但决定权永远不在你自己手里,可能那人挥一挥手, 就不费吹灰之力地毁掉了一个人在心里经年累月为他铸造出的万里长城。

  霍大小姐只是这么想一想,就觉得要累死人了。

  况且千晓声喜欢的还是秦七韶,倒追的困难程度比常人还得翻上十倍不止。

  霍听云皱着眉, 拿着啤酒罐晃了又晃,最后问:“那你就没想过放弃,换一个人喜欢啊?”

  千晓声:“……?”

  霍听云睁着漂亮的杏眼看她,一脸认真且好奇。

  对她来说,男朋友就是普通玩具, 这个不喜欢就换一个别的来,很简单的事儿。

  千晓声觉得有点好笑, 又知道认真和她解释起来她也未必能感同身受, 只是摇摇头,语气很轻松:“当然没有。这怎么能换啊。”

  “况且他本来对我来说,就是水中月,镜中花的存在, 得不到才是正常的。”

  她垂着刘海,又啜了一小口啤酒,感叹了一句,“爱而不得才是人生常态,没什么好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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