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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了吹刚染的颜色,慢悠悠道:“等我孝期过了,王妃都得加倍还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啊!二更在明天早上六点~~

卑微作者在送口红的边缘疯狂试探……

  ☆、嘴甜

  彦卿话音一落, 梁忆瑾赶紧把腿往收,态度谦逊:“还是妾身自己来涂吧,王爷愿意屈尊,妾身也不能太不懂事不是?”

  

  “别动,”彦卿握住她细白的脚踝,饶有趣味道:“我这人做事不喜欢半途而废。”

  

  梁忆瑾手抵下巴,轻轻地笑了一声。

  

  十个脚趾都涂了一遍,梁忆瑾双足并拢踩在床上,总觉得再叫彦卿给她涂一遍就有些欺负人了,便道:“妾身觉得这样淡淡的也好看。”

  

  “嗯, ”彦卿无所谓道:“不好看我也没打算涂第二遍。”

  

  他拉过梁忆瑾的手,姑娘水葱样的手指纤细素白, 指甲修得干干净净, 她好像不大喜欢戴戒指,手指上从来都是光秃秃的。

  

  见他发呆, 梁忆瑾问:“殿下在看什么呢?”

  

  彦卿回神,低头去蘸花汁子,随口道:“好像没见过你戴戒指。”

  

  “不方便, ”梁忆瑾把手举高仔细端详, “很早的时候也戴过, 总是丢。”

  

  彦卿抬眸:“老老实实戴着又不摘掉,怎么会丢?”

  

  “可我总是喜欢摘下来拿在手里玩,”梁忆瑾竖起一根指头,比划着, “就像这样,套在指尖转折玩。”

  

  彦卿攥住她的手指,漫声道:“毛病,得给你治一治。 ”

  

  说治一治还真就打算给她治一治。

  

  没过两天,彦卿就送来了一枚戒指,红宝石镶缉米珠,硕大的宝石比梁忆瑾细细的手指还宽出一截去。

  但梁忆瑾全然没有收了礼物的喜悦,反是满面愁容。

  

  她扯了扯嘴角,问:“这戒指很贵吧?”

  

  彦卿伸手比划了一下,“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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