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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坐下来大快朵颐。

  席上又玩起击鼓传花的游戏,还是梅兴思击鼓,这次换了一个红布挽的绢花,几轮下来,笑语阵阵,众人兴致高涨。

  叶凌浑然不管,这几日书翠不在,叶凌的吃食清淡如多,见这席上酒肉迷人,在保证吃相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递进嘴里,浑然不觉孟谨川的目光。

  这次,叶凌旁边坐的又是一个外族弟子,绢花传在他手里,眼看鼓声将歇,也不看旁边,提起便丢,叶凌嘴里叼了一口肉,还未来得及咽下,就看见那只鲜艳的绢花抛出一个完美的弧度,稳稳落在自己身前。

  叶凌急忙扔下筷子,刚想捡起,旁边伸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速度飞快,捡起绢花,扔在一旁的孟康乐桌上,下一刻,鼓声止。

  眼看局势已定,一切发生得飞快,孟康乐已经准备好看戏了,谁知那只绢花竟被他最持重的师弟扔给了自己。

  周围发出一阵哄笑,孟康乐目光恻恻的瞟了孟谨川几眼,发现这厮坐得端正,不偏不倚,一派正气。

  孟康乐又看看叶凌,发现她也以同样的目光打量孟谨川,面对两人的灼热目光,孟谨川恍若未闻。

  终于,孟康乐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走上台。

  叶凌收回目光,继续吃饭,准备吃饱就溜。

  孟谨川复看向叶凌,一向淡漠的目光中出现不寻常的温度,看见叶凌手腕上系着的带血白布,眸光微动。

  极宴之后,尘嚣散尽。

  第二天,孟康乐和孟新觉各背着一个包袱,站在庭院中,看向里面,孟康乐道:“谨川,好了没有,人都走完了。”

  片刻,里面传出孟谨川的声音:“在等等。”

  相比孟康乐,孟新觉显然淡定得多,道:“昨晚就开始找了,他在找什么东西。”

  孟康乐摇摇头。

  过了很久,孟谨川才从房间里走出,理了理衣袖,脸上凝重的表情终于转为轻松:“走吧。”

第二十四章 他是我哥

  临京城,盛极一时的繁华之城,数十万人口在此定居,城中商旅往来,店铺林立,临京城东侧百余里,就是祈氏,所以有求学者,都会在临京城落脚,是经商者,修行者的梦旅之地。

  越是繁华的地方,赌坊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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